- 索引号mlssfj/2026-00001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3-0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司法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本部门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5年,组织300余人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内容涵盖公共法律知识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等内容;组织参加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培训共14期。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6月16日至18日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55人参加弥勒市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乡镇(街道)“以案代训”现场培训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三是开展“两违四乱”整治,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指导各行政执法人员安装“云执法APP”,积极推行“扫码入企”。公开发布“关于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广泛征集线索,接受社会监督。对征集到的线索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核查处理。
(二)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至今,全市已建成弥勒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151个(包含149个村委会〈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弥勒东山镇新寨行政村新寨自然村集中安置区公共法律服务站1个,弥勒市产业园区新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运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办案、12348微信公众号等9个网络平台。在部队、人才市场等区域设置了军人军属、老年人、妇女儿童等29个专门法律援助服务站(点)。
二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相关数据整合一体化。今年,通过“12348”热线接听法律咨询104个。通过“12348”云南法网完成解答咨询249个。通过网上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431件,办理政法协同办案平台推送法律援助案件420件。
三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法律援助补贴,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截至12月25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8件(刑事292件,民事176件),律师协助开展认罪认罚工作422件;办理提级法律援助案件177件。
四是整合资源,深化法律服务工作。为满足乡村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配备法律服务机器人25台,乡村法治通147台,拓展法律服务辐射面,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合理供给。通过法律服务机器人提供智能咨询3080次,出具意见书1242份,AI律师咨询量为181次。云南省弥勒市公证处办理国内公证52件。和信公证处驻弥勒公证便民窗口办理公证974件(其中,国内公证876件,涉外公证98件)。
五是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的持续、规范发展。积极培养涉外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人才,积极探索涉外法律服务途径。涉外公证员今年以来共办理涉外公证98件;2025年4月20日,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刘精阳律师受聘担任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该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普洱仲裁委员会和澜湄国际仲裁院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增加法律服务人员18名。
六是加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平台标准化建设,设置相关服务标识,在接待场所配备办公设施。购置了公证办证系统、公证云平台授权服务,拓展了公证业务服务范围。截至12月25日,云南省弥勒市公证处和红河州和信公证处(弥勒便民大厅办证窗口)办理远程公证共171件、上门办证共47件。
(三)加强普法宣传
一是制定2025年普法工作重点,明确普法责任,细化责任清单。
二是印发了《弥勒市“普法惠民行动”工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相关单位结合职能职责,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后,制定印发《弥勒市“普法惠民行动”工作任务清单》(2025-6)的通知。通过开展以普法强民生保障、以普法促经济发展、以普法护社会稳定等系列普法惠民行动,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夯实基础。
(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持续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在弥勒市人民法院成立弥勒市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推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共11名作为特邀调解员进驻中心开展工作。2025年共办理委派调解 567件,成功378件,调解成功率66.6%,诉源治理成效明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2025年12月,在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弥勒市旅游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网络。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待夯实
(三)普法宣传效果不明显
三、2026年度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各执法单位参加上级及本级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轮训计划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二)全面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平台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扩大解决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覆盖面并提升服务质效。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训力度,逐步拓展涉外法律服务。
(三)提升普法工作实效。灵活运用党员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等载体形式,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用活群众语言,注重互动交流,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本文有删减)
弥勒市司法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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