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tjj/2025-00002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3-1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解难题、促发展、惠民生各项工作,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向好。
一、综合
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32.2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7%,其中:第一产业实现50.9亿元,同比增长4.6%;第二产业实现265.78亿元,同比增长2.8%;第三产业实现215.54亿元,同比增长4.5%。
三次产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2.9%、39.1%、48%,分别拉动GDP增长0.48个、1.45个、1.7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9.6:49.9:40.5。
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9184元,同比增长3.6%。
二、农业
全市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85.31亿元,同比增长4.7%。其中:农业产值39.18亿元,同比增长6.1%;林业产值3.2亿元,同比增长3.6%;畜牧业产值39.21亿元,同比增长3.6%;渔业产值1.09亿元,同比增长 2.6%;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63亿元,同比增长4.9%。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287.69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轻工业产值223.33亿元,同比增长6.6%;重工业产值64.36亿元,同比下降7.1%。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其中:烟草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3%,扣除烟草外其他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6%。
主要产品产量:复烤烟叶同比下降16.5%;纸箱同比下降 13.2%;葡萄酒同比增长50.3%;软饮料同比增长20.9%;自来水生产量同比增长9.6%;黄磷同比下降12.8%。
全市本地建筑业总产值94.3亿元,同比增长16.1%。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7.1%,其中:城镇投资同比下降21.7%,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81.5%。从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39.9%,第二产业投资同比下降3.8%,第三产业投资同比下降29.3%。
从重点行业投资看:综合交通运输同比下降66.9%,房地产业同比下降63.2%,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8.3%,水利同比增长7.7%,教育同比下降56.4%,农林牧渔业同比下降39.9%,旅游投资同比下降25.4%。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5.99亿元,同比下降81.5%,其中,住宅投资5.13亿元,同比下降79.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0.02亿元,同比下降93%;其他投资0.83亿元,同比下降87.9%。
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324.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2%。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46.0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0.6%。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36亿元,同比增长7.4%。从地域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1.26亿元,同比增长7.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8.1亿元,同比增长7.5%。
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5091万元,同比增长13.1%。其中:出口总额4476万元,同比增长2.1%;进口总额615万元,同比增长430.2%。
六、交通和旅游
全市境内公路里程4051.8公里,其中:高等级公路149.4公里;境内铁路营业里程125.2公里,境内火车站3个。全市公路货物运输周转量282703万吨公里,同比增长23%;公路货物运输总量1317.7万吨,同比增长3%。全市旅客运输周转量17947.7万人公里,同比增长92%;旅客运输总量201.3万人,同比增长57%。
年末,全市共有汽车9.04万辆,同比增长4.6%;摩托车8.21万辆,同比增长3.7%;农用运输车90辆,同比下降15.9%;挂车1141辆,同比增长2.9%;新能源车3263辆,同比增长48.9%;汽车驾驶员17.91万人,同比增长6.8%。
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1504万人次,同比增长28.2%;实现旅游总收入188.16亿元,同比增长47.8%。
七、财政和金融
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25.89亿元,同比下降5.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6亿元,同比下降8.6%,其中:税收收入9.63亿元,同比下降4.2%;非税收入7.03亿元,同比下降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1亿元,同比增长7.7%。
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40.05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住户存款236.2亿元,同比增长11.7%。各项贷款余额319.79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住户贷款139.6元,同比增长14.0%;企事业单位贷款180.18万元,同比增长3.7%。
八、文化、教育、卫生事业
全市广播人口覆盖率达99.55%,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9.45%。全市博物馆1个,公共图书馆 1个。
全市幼儿园211所,在园(班)幼儿17996人,专任教师1190人;普通小学82所,在校学生42216人,专任教师2605人;普通中学20所,在校学生32084人(其中:初中20594人、高中11490人);专任教师2406人(其中:初中1553人、高中853人);职业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1452人,专任教师88人;特殊学校1所,在校生169人,专任教师19人。
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3%,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8.1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4.29%,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100.59%。
全市共有卫生机构327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编制2283张,实有4015张,其中:医院编制1773张、实有2883张;卫生院编制420张,实有979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4767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 1573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人口53.3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5.66%,比2022年末提高0.78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55.3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78万人,农村人口29.58万人;男性28.29万人,女性27.07万人。
全年人口出生率5.2‰,死亡率7.8‰,自然增长率-2.6‰。
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84元,同比增长4.3%,按常住地分: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256元,同比增长3.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91元,同比增长7.4%。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7.9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5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4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为2.65万人。
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51.4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4.23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47.2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为2.71万人。
全市敬老院13个,全年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090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达1121.4万元;全年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4906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达5543.3万元。
注释:本公报数据为年度快报统计数,实际统计数据以《弥勒市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2023)》及相关部门正式年报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