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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82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弥勒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

  2023年弥勒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突出依法治统目标导向,全面履行依法治市、依法治统职责,认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实施法治监督、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反映弥勒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弥勒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发挥统计职能 

  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直接抓”的法治管理工作机制,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自查,年终有总结。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紧扣全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制度建设,持续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本单位主要通过加强相关文件学习,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抓好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 

  (三)严格依法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照规定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制度,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加强风险评估,领导干部带头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认真分析和细化风险的表现形式,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执行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年内,共对22户企业(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对发现的个别企业台账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向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指导企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五)积极主动作为,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对防范、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专业、咨询作用,积极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处理,提出专业性的法律意见,评估决策的合法性和法律风险性,最大限度降低决策风险。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拿不准、弄不懂的问题及时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把行政执法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风险控制在事前、事中。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文明素养和公德心,为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市统计局全年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六)健全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切实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相继出台《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弥勒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办理会商机制》《办理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加强各类监督的协调联动。按照《弥勒市市管领导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及时对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发展党员政审联审在统计数据造假方面的情况作出评价;积极回应市审计局的工作需要,提供市交通运输局、江边林业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相关材料。向市委巡察组、驻水务局纪检组等通报统计造假有关情况,做好相关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示。 

  (七)完善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力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认真分析统计数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全市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升精准预测预警预判的能力。同时以季度或月度为关键节点,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市统计局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共撰写《弥勒市统计工作专报》4篇,编印《弥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手册11期,发布《弥勒统计信息与分析》7期254条信息和分析。充分运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化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市统计局所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已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八)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于今年5月,分别在第58次常委会、第18次常务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干部职工会,举办统计业务培训、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等方式,对干部职工、统计人员开展普法宣传培训,2023年市统计局共组织普法宣传培训29场,1828人次参加。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检查资格考试。落实经费保障,配备、更新执法记录仪等统计执法监督有关设备,确保法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统计法治宣传还需加强。部分干部法治建设观念不够强,统计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基层群众和企业管理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还不够。二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市级统计执法力量薄弱,虽然在市统计局法规与设计管理科加挂了统计执法支队的牌子,但是没有相应增加编制人员,统计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不经常,督促指导力度不够。三是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薄弱。基层统计人员身兼数职,业务素质有待提升。统计台账不完善,统计记录不完整、不准确,企业统计人员不稳定,更换频繁,统计资料缺乏连续性。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结合工作实际,依法行政,抓好落实,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同步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开展统计调查等各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新的一年,弥勒市统计局将坚持以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市为目标,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再添措施,再鼓干劲,进一步把依法治市工作做实做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弥勒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和谐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规定和“八五”普法规划。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在吃透精髓、把握要义、引领思想、知行合一、指导实践、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业务培训、五经普宣传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强化警示教育,积极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二)全面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积极与纪检、巡察、审计等部门沟通对接,确保违纪违法信息及时共享,实现各类监督全覆盖、无死角,深入推进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扛牢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担当,切实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三)强化统计诚信体系建设 

  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统计工作中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的同时,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统计诚信,积极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在统计干部队伍中倡导既讲法治又讲德治,促进法律和道德的力量紧密结合、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不断推动统计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锲而不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面实现依法治市目标贡献统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