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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2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4
  • 有效性
    有效

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依法普查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依法依规开展

  为做好依法普查工作,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依法依规开展,以弥勒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业务培训会为契机,市经普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培训覆盖全市15个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分管领导、市经普办全体人员,共计220人参加本次培训。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重要文件、法律法规,开展了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

  会议要求:所有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两员”对经济普查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提升了“两员”法制意识,为普查工作顺利依法开展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