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27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1-1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统计局开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学习活动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新时期的一次经济“大体检”。为保证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8月21日,弥勒市统计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详细解读了《条例》内容,重点学习了经济普查的目的、普查的对象范围和方法、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的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抓好理论学习,学法,懂法,用法,加强宣传贯彻,把依法统计应用到普查中。主动参与经济普查,认真学习普查方案,严格把控质量,做好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