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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2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推进会

  9月16日上午,弥勒市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主要领导,各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统计局局长罗娜通报全市五经普单位清查进度,对下一阶段工作注意事项作提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剑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健全完善普查机构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对标对表职责分工,切实把普查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紧盯目标任务,加快工作进度。单位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街道)要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快推进普查工作进度。三是扛实主体责任,形成强大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扛起五经普主体责任,狠抓落实本系统本领域普查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四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针对普查阶段不同的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多举措、多形式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大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五是坚持依法统计,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普查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准确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