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tjj/2025-00003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3-2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弥勒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聚焦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干部职工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工作,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任务推进的依法治统工作实践中去,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统把握、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依法治统与依法治市相统一、相协调。
(二)聚焦能力建设,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精神
一是以上率下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等4次,并作出批示。各级各部门以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契机,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和业务培训,深化贯通协同,与统计部门共同构建防范统计造假的坚固防线。二是全面深入学。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在“弥勒市2024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对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作专题辅导。三是丰富形式学。按照“凡训必讲”原则,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以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服务企业、执法检查、纳规纳限、经济普查等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以来市统计局已组织各类宣传培训43场,参训1360人次。
(三)聚焦监管效能,着力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水平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认真开展2024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对10个专业17个企业(项目)进行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抽查结果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云南省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二是深入推进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严格执行《红河州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办法》《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与纪检、巡察、审计等部门沟通对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发展党员政审联审在统计数据造假方面的情况作出评价,确保违纪违法信息及时共享。今年以来共对1457人进行审查,未发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四)聚焦服务水平,强化监测预警分析研判
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大经济”和“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目标,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按时完成年报和定报工作,做好月度数据和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全市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充分发挥市统计局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共编印《弥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手册11期,发布《弥勒统计信息与分析》11期257条信息和分析。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二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知识不够全面,执法实践经验不足,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以及执法办案水平。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壮大统计执法队伍力量。在工作实践中把统计执法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统计依法行政的要求。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以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契机,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专业年报培训会等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