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tyjrj/2026-00004
  • 发布机构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10-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建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部门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与预算公开保持衔接。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弥勒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云南省弥勒军供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弥勒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弥勒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云南省弥勒军供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4.弥勒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优待褒扬政策落地落细。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资金。对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通过财政“一卡通”社会化方式发放到账,实现了应发尽发。2025年累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3,406.49万元、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92.56万元、丧葬费补助106.77万元,确保优抚资金、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金发放精准到位。为全市1695人缴纳城乡医疗保险66.03万元、1238人支付一站式医疗救助75.43万元;向全市3837名优抚对象发放了春节及八一慰问金83.42万元。全市共发放慰问款物36.7万元,为立功受奖送喜报总计35人,发放激励金3.9万元。

二是移交安置阳光高效。深入开展“军人退役一件事”,做好退役报到、户口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等工作,接收2025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95人,接收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24名,接收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4名,截至7月30日已全部妥善安置。

三是搭建平台促就业。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完善“权威推荐+自主选择”企业直招模式,常态化组织线上线下招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提升,推动资源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动员1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训,举办2场招聘会提供30个岗位,达成7人就业意向;组织10名退役军人应聘国企,4人成功入职。完成新增就业148人。落实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等政策,对386家军创企业开展摸底调研,收集企业困难需求15条,已协调解决融资贷款30万元,持续优化军创企业创业环境。按标准发放2025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140.42万元。

四是严格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完成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遗属16人定期增资、工资发放及各项待遇金192.36万元,坚持重大节日上门走访慰问和看望军休干部及遗属,慰问物资1.28万元。组织完成军休干部体检和疗养活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58,745,070.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581,070.41元,占总收入的99.7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4,000元,占总收入的0.2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1,760.83元,增长0.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7,760.82元,增长0.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50,000元,下降51.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58,745,070.41元。其中:基本支出5,492,116.91元,占总支出的0.09%;项目支出53,252,953.5元,占总支出的0.9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1,760.83元,增长0.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0,977.28元,增长12.29%;项目支出减少600,977.28元,下降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92,116.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24,225.09元,占基本支出的95.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7,891.82元,占基本支出的4.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252,95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043.5元,用于2025年综治补助;

2080801死亡抚恤1,949,165.07元,用于三属人员定期生活补助及丧葬费支出;

2080802伤残抚恤6,157,786.55元,用于伤残军人定期生活;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9,805,972.6元,用于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及“两参”人员生活补助;

2080805义务兵优待3,925,831.68元,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

2080806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6,760,097.82元,用于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329,925.5元,用于烈士陵园维护管理;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6,537,972元,用于烈士子女、民兵民工生活补助、优抚对象临时救助等;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437,825元,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157,354.66元,用于军休干部及士官等退休费;

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41,604.66元,用于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办公经费及用房建设经费;

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912,172.02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

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96,703.8元,用于自主择业医疗保险缴费、退役士兵两保接续;

2082801行政运行15,370元,用于购买设备。

2082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000元,用于服务保障工作经费;

2082804拥军优属1,114,619.5元,用于双拥工作经费、两节走访慰问及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2082805军供保障629,122.17元,用于军供提质改造;

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98,931.88元,用于退役士兵档案建设;

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773,066.97元,用于优抚对象外地就医、一站式医疗及城乡医疗补助。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0,000元,用于偿还债务;

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9,320元,用于购买设备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61,070.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5%。与上年相比增加347,760.82元,增长0.6%,完成年初预算的32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5年综治经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是2025年向政法委申请补助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715,73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8%,完成年初预算的326.98%。主要用于: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400元,用于行政退休公用经费;

(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400元,用于事业退休公用经费;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7,238.4元,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4)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2,627,521.67元,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定期抚恤金、丧葬费补助;

(5)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6,157,786.55元,用于伤残军人抚恤补助;

(6)208(类)08(款)03(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19,805,972.6元,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定期生活及两参生活补助;

(7)208(类)08(款)05(项)义务兵优待补助支出3,925,831.68元,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

(8)208(类)08(款)06(项)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6,760,097.82万元,用于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9)208(类)08(款)08(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329,925.5元,用于烈士陵园维护管理;

(10)208(类)08(款)99(项)其他优抚支出6,537,972元,用于城镇重点优抚对象、民兵民工、60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11)208(类)09(款)01(项)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437,825元,用于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谋职业补助、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立功受奖奖励金;

(12)208(类)09(款)02(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1,993,354.66元,用于军休干部及无军籍士官等退休费;

(13)208(类)09(款)03(项)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241,604.66元,用于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办公经费及用房建设经费;

(14)208(类)09(款)05(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912,172.02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补助;

(15)208(类)09(款)99(项)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96,703.8元,用于自主择业医疗保险缴纳、退役士兵两保接续;

(16)208(类)28(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185,102元,用于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

(17)208(类)28(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2,378.5元,用于保运转工作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

(18)208(类)28(款)04(项)拥军优属支出1,114,619.5元,用于双拥工作支出、“两节”走访及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19)208(类)28(款)05(项)军供保障支出629,122.17元,用于军供提质改造;

(20)208(类)28(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2,259,706元,用于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是本级预算批复经费,决算数含本级及上级补助经费。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321,98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完成年初预算的234.94%。主要用于: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4,247.44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684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3)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4,267.25元,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4)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15.72元,用于工伤保险缴纳;

(5)210(类)14(款)01(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773,066.97元,用于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救助、城乡医疗缴纳;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属于上级补助收入,年初预算未含该经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9,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设备;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财政补助购买设备。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8,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完成年初预算的92.3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00元,决算为30,147.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5,324.45元,下降88.6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00元,决算为22,820.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7%,完成年初预算的8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00元,决算为7,32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3%,完成年初预算的42.8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976.47元,增长44.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3.4元,下降19.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2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743.4元,下降19.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00元,支出决算为30,147.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5,324.45元,下降88.6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00元,决算为22,820.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00元,决算为7,3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976.47元,增长44.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3.4元,下降19.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2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购置车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军休干部、军供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5年接待省、州到我单位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综合督查、业务指导,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实地考核评估,到弥勒查看高铁站军人驿站建设项目,指导烈士陵园工作,我单位共接待12次44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891.82元,比上年增加3,393.65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0,148,098.17元,其中,流动资产354,791.78元,固定资产18,482,01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11,290.2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391.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51,450.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9,820.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619.8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3,419.6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81.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