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wjj/2025-00126
- 发布机构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0-31
- 有效性有效
关于注销弥勒振华中医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弥勒振华中医医院于2025年7月9日向我局提出《申请暂停营业申请书》,暂停期自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该机构暂停营业期届满未申请继续执业,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弥勒振华中医医院现仍处于停业状态,大门上锁、无卫生技术人员在岗、无医疗仪器设备,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现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1日
弥勒振华中医医院基本情况统计表
登记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法人/ 负责人 | 诊疗科目 |
PDY00455X53252615AD2102 | 弥勒振华 中医医院 | 弥勒弥阳街道温泉路中段(原圣洁医院) | 马文瑜 | 外科/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协议)/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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