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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wjj/2026-0008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弥卫健函〔2026〕32号
  • 发布日期
    2026-10-1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陈冬云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治医疗机构违规收取会诊费、强制现金收费等乱收费问题的建议》第104号建议,已转交市卫健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医疗行业实际,全面梳理医疗收费管理短板,深入排查各类乱收费突出问题,全力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秩序。

一、从严规范专家会诊收费管理,杜绝变相违规收费行为

针对“严格规范专家会诊收费管理”的建议。我局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规范会诊服务收费行为,坚决整治无实质诊疗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变相强制收费等问题。一是统一规范收费标准及审批流程。严格对照国家、省、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文件,明确院内跨科会诊、专科会诊、外院专家会诊的适用情形、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审批程序及备案要求,细化“点名会诊”“专项会诊”等特殊诊疗收费管理规定,严禁无病情指征、无实质诊疗服务收取会诊费用,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二是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各医疗机构完善会诊全流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诊申请、审核、实施、归档闭环管理,所有会诊服务必须基于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展,完整留存诊疗记录、会诊单据、收费台账,实现全程留痕、溯源可查。三是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将会诊收费合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重点核查变相强制会诊收费、拆分收费、虚设会诊收费等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违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违规收费,对相关责任科室和人员严肃追责,切实规范会诊收费秩序。

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明确专家异地坐诊执行邀请方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价格政策,按相应职称级别收取门诊诊查费;医疗机构邀请外地专家前来本院会诊,按“上门服务费+会诊费(院外)”的方式收费,上门服务费按受邀地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执行,会诊费按就诊医疗机构所在地价格政策执行。

地方层面。一是云南省级层面。《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价格通知(如云价收费〔2013〕133号):明确远程会诊特需服务(如约请全国著名专家)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与患者协商确定;其他常规远程可视医疗服务按规定的服务价格执行。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明确院内会诊按参加会诊医师实际人数计价(如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分别对应不同价格);院际会诊按会诊医师每人每次计价;互联网会诊费按单学科或增加学科计价,省外专家会诊按专家所在地价格标准执行。二是红河州级层面。红河州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红河州医保局《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州级基准价(最高限价)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二、全面整治违规现金收费问题,实现收费管理规范化透明化

针对“禁止违规现金收费行为,严禁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强制患者现金缴费,严禁账外收费、私收费用”的建议。我局扎实开展医疗收费结算专项整治,全面规范收费管理流程,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一是全面畅通多元化缴费渠道。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开通自助机缴费、线上缴费、刷卡缴费、医保即时结算等各类缴费方式,明确严禁任何科室、工作人员以任何借口强制患者现金缴费,充分保障群众自主缴费选择权。二是严格执行收费统管制度。严明收费纪律,明确所有医疗服务、医用耗材等收费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单位对公账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私收私存、账外收费、体外循环、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严格规范票据使用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收费票据管理规定,做到收费即开票、票款一致、项目清晰,严禁拒不开票、延迟开票、票据信息不实等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缴费凭证权益。

三、强化监督执法,构建常态化监管震慑体系

针对“强化监督执法与违规惩戒力度。加大对医疗机构乱收费、乱加价、强制收费等问题的专项督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的建议。我局坚持严管严控、常态长效,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筑牢医疗收费监管防线。一是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突击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覆盖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聚焦会诊收费、缴费方式、票据使用、费用入账等关键环节,精准排查整治各类乱收费问题。二是健全高效投诉处置机制。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卫健投诉专线、线上举报平台、院内意见渠道等资源,建立“接诉即办、专人核查、限时办结、闭环反馈”工作机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群众就医收费投诉诉求。三是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对查实的乱收费、强制收费、私收费用等违规行为,严格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退费纠错、问责整改。

2026年1-8月我局共收到各类投诉举报321件,其中,涉及医疗机构收费类投诉14件,办结14件。

四、推进收费信息全面公开,从源头遏制医疗收费乱象

针对“推进医疗收费公开透明化”的建议。我局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推进医疗收费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根本上遏制医疗乱收费问题。一是做实线下常态化公示。督促各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收费窗口、住院病区等醒目位置,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常态化公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医用耗材价格、政策依据及投诉举报渠道。二是完善线上透明查询服务。依托医院官方公众号、就医小程序、智慧医疗服务平台,开放收费标准查询、诊疗明细查询、缴费账单打印等服务,让群众就医消费清晰可查、全程透明。三是强化公示动态监督。定期开展收费信息公示专项核查,严肃整治公示与实际收费不符、隐形收费、变相收费等问题,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构建公开、规范、透明的医疗收费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人大建议办理为契机,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健全医疗收费常态化排查、规范化管理、长效化监管工作机制,持续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收费和服务行为,不断优化就医服务环境,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持续改善医患关系,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你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