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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wjj/2025-0009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弥卫健函〔2025〕50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施星宇等2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市级公共场所应急救护点设置及开展公众急救知识培训的建议》第100号提案,已转交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公共场所AED急救设备配置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决定实施“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并将其列为2020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同年,弥勒市获50台AED配置安装任务。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与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评估,按照“黄金4~6分钟”的标准,同时考虑安装场所的人流量、建筑布局、快速响应等因素确定安装AED的具体位置。安装场所类别包括公共交通站、高等院校(含住宿制高中)、集中办公的政务中心政务接待大厅、体育场所(含展览馆、博物馆)、旅游景区(含宾馆、游乐场)、大型商场(含超市)及经评估应安装的人员密集其他场所等七大类。

    二、急救知识培训情况

   (一)AED配置点培训。2020年上级下达我市50台AED配置安装及培训操作人员500名的工作任务,2021年3月26日我市遴选确定的50家公共场所全部完成AED的配置安装,共培训操作人员537名。按照1台AED配置点培训配置单位10名使用人的标准,对选定的AED安装点工作人员进行基础生命支持(BLS)及心肺复苏培训,并进行相应的理论及操作考核,确保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能进行高质量的心肺复苏和正确使用AED。

   (二)日常相关培训。2024年1月至今年6月卫健系统组织医务人员对社区、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开展卫生保健、急救知识培训121场次,参训人员8927人次。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急诊急救知识培训52场次,参训人员9665人次。

    三、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

弥勒全市共有市级医疗机构3家,即弥勒第一医院(民营)、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民营医院11家(不含弥勒第一医院),乡镇卫生院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拥有救护车34辆,救护车驾驶员41人。

2022年11月1日弥勒市“120”号码实施割接并网,并网后120拨号接入红河州“120”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弥勒市纳入院前急救救护车22辆,其中,市级医院8辆,乡镇卫生院14辆,并网后实现了院前急救“州、县、乡”统一调度的院前急救网络。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增强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的规定。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了中国红十字会在救护急救、增强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的工作职责“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二)院前急救体系的规定。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需要多部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是一个长期性社会事务。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