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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wjj/2026-0009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弥卫健函〔2026〕27号
  • 发布日期
    2026-10-1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89号提案的答复

王露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弥勒市心理疾病预防与诊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群众心理健康水平的建议》第089号提案,已转交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三级服务网络,夯实心理健康服务硬件根基

我局始终将服务网络建设作为心理健康工作的基础工程,持续推进市、乡、村三级精神卫生防治体系服务网络建设。现已建成弥勒慈安精神病专科医院、弥勒仁邦医院精神病专科门诊部、弥勒第一医院精神病专科门诊部及市中医医院神志病科等心理健康相关医疗机构,形成了市卫生健康局领导、市中医医院管理指导、精神病专科医院(门诊)主力防治、乡村两级卫生院网底覆盖的市、乡、村三级精神卫生防治网络。根据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的要求,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截至目前我市已100%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心理咨询室或心理门诊,配齐诊疗设备,开通心理援助热线,承接疑难心理问题诊疗、专业指导、人才培训、危机干预等核心职能,筑牢区域心理健康服务核心支撑,落实“心身同治”理念,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日常诊疗。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精神执业(助理)医师46名,执业护士94名,其他精防人员(乡村医生)417人,实际开放床位数552张(弥勒第一医院30张、市中医院62张、慈安医院300张、仁邦医院160张)。

二、强化人才引育并举,补齐专业服务队伍短板

针对心理健康专业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能力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我局坚持“引育结合、专兼互补、系统提升”的原则,全力建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队伍。

(一)精准引才补缺口,壮大专业人才队伍。立足我市精神卫生、心理诊疗岗位人才紧缺现状,优化完善人才引进和招录政策,适度放宽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等紧缺专业岗位招录条件,破除人才引进壁垒。针对医疗系统人才补充慢的岗位,充分发挥《弥勒市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自主补充优势,指导监督市中医医院按规定招聘急需人才。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一批自主招聘工作已全部完成,经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及拟聘用公示,共5名拟聘人员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正常到岗履职。第二批自主招聘报名、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顺利完成,目前进入考察阶段,后续将按程序推进。同时,健全完善紧缺人才保障激励机制,在编制统筹、薪酬待遇、职称评定、住房保障、岗位补贴等方面落实专项倾斜政策,有效破解专业人才招引难、留存难问题,2026年上半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85人工资正常晋升,人均月增资101元;积极吸纳省内外优秀心理健康、精神卫生领域专业人才来弥从业扎根,持续扩充全市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才储备。

(二)系统化培育现有人才。常态化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层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知识轮训、心理咨询师技能提升培训,组织骨干人员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搭建上下级医疗机构结对帮扶平台,以传帮带方式提升基层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自2020年以来,我市共派出22人参加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通过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为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乡镇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人才保障,提高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缓解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紧缺状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

(三)建强专业师资队伍,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我市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全力配齐配强中小学心理教育专业力量,现有专兼职心理教师176名(专职18名、兼职 158名),实现各校师资全覆盖,达到了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要求。建立 “市级指导、校本落实” 常态化培训机制,4月组织市指导中心心理教师进校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防侵害宣教,覆盖学生6万余名、教师1500余人。预计9月起分批次开展教师心理履职能力专项培训,参训对象覆盖各校分管校领导、德育干部、班主任及兼职心理教师,到12月实现培训全覆盖。

三、构建全周期干预体系,实现心理问题早筛早治

我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聚焦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健康,逐步建立“筛查—预警—干预—随访”闭环预防干预机制。

(一)聚焦重点人群,精准实施暖心服务

一是教育体育局深耕课堂主阵地,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严格落实课程计划,按照中小学每两周安排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要求,规范课程开设与教学管理,保障教学课时足额到位。同时,各校结合学段特点与学生实际,严格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每学期常态化举办1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全方位夯实心理健康教育课堂主阵地作用。卫健部门联合教育部门推进“医—校” 联动,每年组织精神心理专家进校园开展专题讲座、团体辅导,为学校教师、家长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协助做好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转介,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这一举措也契合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中提升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的导向。二是守护老年人心理健康。结合老年健康服务,开展认知障碍筛查、心理慰藉、情绪疏导,关注空巢、失能、失智老人心理需求,将心理服务融入家庭医生签约与居家医疗服务。 三是做好重点职业人群服务。每年面向公安、消防、医护、教师等高压职业人群开展心理减压、团体辅导与危机支持,提升职业心理健康水平。 四是落实救治救助政策。协同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报销、门诊慢病保障、住院救助、以奖代补、残疾评定与康复服务,减轻患者家庭负担,促进患者回归家庭与社会。

(二)常态化开展筛查

一是教育体育局为强化心理筛查监测,筑牢学生心理防线,深入贯彻落实相关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文件精神,每学年针对全市四年级以上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测评采用涵盖学习压力、情绪状态、社交情况等多维度的专业问卷(如参考资料中的相关心理健康测评量表)。2026年春季学期已组织49203名学生参与春季学期心理健康测评,依托数字化手段动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电子档案,精准摸排特殊需求学生,落实“一生一档”,由市级统筹做好跟踪帮扶,安排指导中心教师直接入校、入户对特需学生实施一对一辅导,形成长效跟踪服务机制,实现心理问题早筛查、早识别、早介入、早干预。二是卫健局每年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调查,为掌握弥勒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的知晓率,以及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症、老年痴呆症的整体患病率、治疗率,分析我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抑郁、焦虑、失眠和老年痴呆现状,探讨其影响因素,为后续制定弥勒市居民心理健康促进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健全分级预警机制

根据筛查结果对心理问题风险等级进行分级分类,对普通情绪困扰人群开展常态化疏导,对高风险人群建立专项台账,落实专人包保、定期随访,精准识别潜在心理危机。对疑似严重心理疾病、存在极端风险的人员,第一时间转诊至专业医疗机构开展规范诊疗,同步落实后续康复随访服务。目前,我市已设立24小时心理援助服务专线(号码:0873-6127330),由专业医护团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同时,配套设有2间PICU病房,专门服务于特殊精神心理疾病患者。

四、深化宣传教育引导,破除社会认知偏见

为营造全民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消除心理疾病社会偏见与病耻感,我局持续开展多元化、常态化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打造常态化科普阵地。依托医院、社区、学校等平台,设立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栏、宣传角,摆放宣传手册,常态化普及心理健康科普知识。二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心理健康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通过线下讲座、义诊咨询,以及短视频推送等新媒体科普多种形式,普及情绪调节、压力疏导、心理保健知识,讲解心理疾病防治常识。三是聚焦重点人群精准宣传。针对学生、职场人员、老年人等不同群体特点,定制差异化科普内容,走进校园、企业、社区、乡村开展专题宣讲,提升不同人群心理健康认知水平和自我调节能力。

五、完善经费医保保障,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普惠性

(一)为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有效降低患者肇事肇祸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弥勒、平安弥勒,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卫健部门依据相关政策,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专项资金,该资金用于向这类患者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人每年452元-492元,2025年全市在管患者3350人,合计补助金额大约160万元。落实监护人“以奖代补”机制,按照省综治办等6部门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云综治办〔2016〕12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不低于1000元/人·年),2025年的补助人数为61人,补助金额6.1万元。奖补资金由我市列入财政预算。二是民政部门自2022年开展“精康融合项目”,各年度投入经费分别为:2022年10.83万元,2023年15万元,2024年10万元。三是残联部门每年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的人员提供机构托养和居家托养的“阳光家园项目”,进行托养的人员是每人每年1500元的补助,2024年参加“阳光家园项目”共计130人,补助项目经费19.5万元。

(二)我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党委、政府核心领导、成员单位协同合作、专业机构业务支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市卫健、政法、民政、残联、公安、财政、司法、医保8 个部门,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全市各乡镇(街道)都建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社区(村)建立了关爱帮扶小组,共同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感谢你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