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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wjj/2025-00074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0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由

违法主体名称

或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备注

1

弥卫公罚[2025]19号

弥勒市金港湾足浴中心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拖鞋、毛巾)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弥勒市金港湾足浴中心

2025年4月29日现场检查发现弥勒市金港湾足浴中心未按规定对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拖鞋、毛巾)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警告,并处人民币伍佰元(¥500)的罚款,同时责令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2025年4月29日


2

弥卫公罚[2025]20号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布草)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弥勒市贰伍捌主题酒店

2025年5月3日接到投诉,到现场检查发现弥勒市贰伍捌主题酒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布草)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佰元(¥200)的罚款,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