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wjj/2025-0012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0-3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10.31)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由 | 违法主体名称 或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备注 |
1 | 弥卫医罚(2025)17号 | 弥勒芸秋诊所医生范云秋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案 | 范云秋 | 经查明,范云秋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现场未查见内科医生秦李花在岗,现场查见患者李汝芬(女,70岁)正在接受输液治疗,口述为其看病医生为范云秋,经查询范云秋执业范围:儿科专业,医生范云秋未按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2025年10月14日 | |
2 | 弥卫妇罚〔2025〕1号 | 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案 | 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 | 经查明,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25年7月26日无痛人流病历中《日间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中麻醉医师未签字,《麻醉后转送交接单》麻醉医师未签字,《手术安全核查表》中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麻醉医师未签字,未填写时间。《日间手术麻醉记录》未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体重,未填写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无麻醉记录,麻醉医生未签字等情况属实。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5年10月15日 | |
3 | 弥卫医罚〔2025〕16号 | 麻醉医师禹娜未按规定书写病历案 | 禹娜 | 经查明,麻醉医师禹娜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25年7月26日无痛人流病历中《日间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中麻醉医师未签字,《麻醉后转送交接单》麻醉医师未签字,《手术安全核查表》中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麻醉医师未签字,未填写时间。《日间手术麻醉记录》未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体重,未填写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无麻醉记录,麻醉医生未签字等情况属实。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5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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