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wjj/2024-00053
- 发布机构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弥卫健发〔2024〕54号
- 发布日期2024-11-12
- 有效性有效
于印发弥勒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决策部署, 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聚焦头疼脑热在乡镇(街道)村里解决,加快推动市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建好群众家门口的“好医院”,为城乡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结合弥勒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弥勒市财政局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