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wjj/2025-00084
- 发布机构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6-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妇幼保健院是承担全市各项妇幼健康项目执行与指导的综合机构,始建于1965年,新院占地面积7.81亩,2017年3月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12979.05㎡,总投资6900余万元,编制床位数90张,实际开放床位100张。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得到了持续发展和壮大,是首批被卫生部授予的“爱婴医院”,先后获得州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巾帼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示范岗”和市级“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平安医院”以及州、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医院”等荣誉称号,2020年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2021年顺利通过《弥勒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弥勒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全市妇女儿童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是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实习医院,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协作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医联体合作医院。
二、市妇幼保健院主要工作职能及职责
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由财政全额拨款,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多年来,市妇幼保健院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为依托,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属性和公益性质,认真履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妇幼保健职能,积极推动全市基层妇幼卫生工作及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健康发展,承担着全市 12个乡镇常规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及近年来实施的全市市、乡两级医疗助产机构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示范项目”“危急孕产妇及危急儿童救治”“妇幼健康计划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等妇幼卫生项目工作实施管理、业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及工作督导。
三、科室设置
全院设有三大业务部: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3个医技科室: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剂科;12个职能科室:党建办、院办、医务科、护理部、控感办、公共卫生管理科、总务科、财务科、人事科、应急办、网络信息科、医学装备科。
在岗职工总数237人:其中,编制人数49人,编内借用4人,编制外聘用员工155人,返聘及银龄医师2人,市人民医院研修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