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0831
- 发布机构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3-3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依法治市的总体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和主动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健全机制、提升能力、依法履职、严密防控,扎实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与法治同行,切实提高卫生健康系统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建设健康弥勒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坚决科学精准防控
自本轮本土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以有力有效举措推动防控形势不断趋稳,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当前,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好新十条优化措施,逐条逐项对照优化,确保落地落实到位,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目标任务及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部门职能职责,明确提出把法治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局年度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主要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统一奖惩,层层签订责任状,对相关制度及时进行完善。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党委书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制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增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主动养成从严从实、依法履职的新常态,养成按规矩、按法律办事的好习惯。一是班子成员在专题学习活动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到严格依法行政。通过学习,时刻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约束自己,自觉以法律为准绳自身,做到不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经得起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考验,使法律成为必须遵守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先后组织卫健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观看《贪病入髓医者难自医》《八小时之外》《猎狐》等警示教育片,及时转发了市纪委对部分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教育卫健系统各位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边线;三是抓基层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意识。在全市公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的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筑牢廉洁从医的思想根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同时提升各基层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确保决策高质高效
(一)建立健全依法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制度和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为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制度和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并制定了“弥勒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弥勒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弥勒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制度”,凡属重大行政决策最终都必须经过局党政班子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了卫生健康系统没有因为重大行政决策失误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和依法行政工作中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聘请法律顾问,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重大决策合法性的审查,降低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保证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2016年以来,我局聘请云南白龙律师事务所主任为弥勒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的法律顾问兼弥勒市卫生健康局的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为更好提供重大决策法律论证、行政执法法律意见,代理复议诉讼,开展法制宣传等服务,本年度我局先后与我市及昆明4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洽谈交流,遴选签订法律顾问。
(三)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制度
2022年我局虽然没有制定过规范性文件,但有39件立案查处的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医疗机构行政处罚25件,传染病防治处罚8件,公共卫生行政处罚4件、放射诊疗行政处罚1件,职业卫生行政处罚1件 ,已按规定由局机关法制机构进行了法制审核,且已录入“两法”衔接系统平台。
四、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夯实法治建设
我局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结合实际制定法治工作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逐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卫生健康系统各个领域,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及干部职工学习内容,不断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推进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为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我局制定了《弥勒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弥卫健发〔2022〕8号)和《弥勒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成立了“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科,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及依法治市等工作。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不断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抓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用正确的思想、科学的理论去武装头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群众意识、监督意识和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通过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和上级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提高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加强管理与日常考核,建设高素质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截至目前,我局持有省政府颁发的《云南省行政执法证》23人,辅助执法人员59人。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我局将普法工作贯穿执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加强法治创建,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医疗卫生单位充分运用电子屏幕、悬挂横幅、义诊宣传等手段,广泛宣传“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成效,动员辖区群众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共印发宣传资料340000份,播放电子屏幕宣传信息1万余条、横幅720条,出动宣传车250辆次,举办法制宣传座谈会6场次。
五、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一)规范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加强行政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任务。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二)健全和规范法制审核、集体讨论机制。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成立了法制审核小组,作为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主体,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规定,对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的重大执法决定作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做到上下级配合,互相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同时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2022年,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共审核了42件。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我局修改完善了《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平台,遵循固定、及时、定期和适时公开原则进行政务公开,公开卫健部门工作职责,“六稳”“六保”有关政府信息,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医疗机构设置公示及工作动态,公布了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等。并将双随机监督检查、检测及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分两批次进行了公示。共公示监督检查及检测单位91户,行政处罚案件6件。
(四)持续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精简、统一、便民、高效”为宗旨,以建设“群众满意服务窗口”为目标,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集中审批,让群众和企业“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管措施,探索运行机制,改进服务方式,认真履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各项职责。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一是优化审批事项,选配业务骨干进驻窗口。2022年我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共56项。选派2名业务骨干进驻窗口,负责事件的咨询、受理、初审、审查、发件、归档、统计等工作。实现双向接件、双向办理,杜绝群众“多次跑、多头跑”一次性办结,2022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142件。二是做好“出生一件事”主题集成办理、“跨省通办”办理,切实服务好企业群众。2022年办理“出生一件事”229件,“跨省通办”55件。三是推行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切实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着力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助力弥勒高质量发展。2022年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10件。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制定下发了《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弥卫健发〔2019〕55号),行政执法工作基本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六)开展医疗乱象整治、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关注,加强与公安、市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排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投诉举报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医疗秩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2年,查处案件96件,罚款金额55.99万元,没收金额0.258万元。
(七)规范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完善信访诉求处理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我局领导班子会议2次研究信访工作,党组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报告,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问题。今年至12月共接信访17件,办结15件,正在办理2件。从信访内容看,疫情防控信访6件;占35.3% ;服务态度方面信访2件,占11.77%;经济纠纷方面4件,占23.53%;其他方面5件,占29.42%。我局已经结案的案情均做到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符合政策、法规和手续规范。二是妥善化解医患矛盾。通过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服务行为。督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督促医护人员严格遵守卫生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纠纷。
(八)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我局依法依章履行职能,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本年度我局行政诉讼案件0起,行政复议案件0起,督促办理检察建议1件。
六、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治市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各种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二是监督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落实力度不够。三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还需加强。四是普法守法宣传形式单一,对管理对象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载体和方式有待拓展。
七、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年度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推进行政职能转变,优化卫生健康系统发展环境。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权责清单清理工作,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二是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优化行政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效率。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制度。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内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培训学习,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思想素质,做到知法、守法、懂法,增强贯彻执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开拓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社会群体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在系统内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四是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法制机构自身建设,增强新形势下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局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提供法律顾问支持和保障,有力促进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