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 文号弥卫公告2020(2)号
- 发布日期2020-04-2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曙光诊所未按期进行医疗机构校验,主要负责人肖惠琼无法联系,现予以公告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注销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特此公告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