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文号弥卫计发〔2017〕202 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弥勒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红河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计生协会:
根据州卫计委《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中央补助红河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的通知》(红卫发〔2017〕30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经市卫计局、计生协会研究成立弥勒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卫国(市卫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文丽萍(市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丁红祥(市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李维荣(市卫计局宣传与科教科科长)
杨存柱(市卫计局政策法规与食品安全监测科科长)
余 音(市防艾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宣传与科教科,李维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扎实做好2017年红河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围绕以“合理膳食”为重点,向群众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的技能,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引导和帮助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卫生院年度考核内容,纳入乡镇计生协会创建幸福家庭建设考核范围。
二、强化宣传,多层倡导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是健康中国、健康红河、健康弥勒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卫计系统要坚持宣传倡导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重大节日、卫生计生纪念日和民族民间传统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市建立一个“市卫计局牵头、市健康教育所挂帅、计生协会配合、乡镇卫生院落实”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系统宣传教育新格局,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氛围。
三、突出特色,制作精品
在制作户外宣传广告牌、宣传栏和宣传折页时,要注重卫生计生资源整合,突出阿细民族文化特色,排头要顶格冠名“弥勒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内容中要配有适合所在乡镇民族特色照片,落款统一为: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弥勒市计划生育协会、弥勒市健康教育所(宣),其中艾滋病预防、鼠疫两方面知识宣传折页不少于6万份,分别发到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协会。
四、经费保障,狠抓落实
州卫计委《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中央补助红河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的通知》(红卫发[2017]307号)下拨的经费,市卫计局全部下拨到市健康教育所作为宣传品制作、巡讲等方面经费开支,市健康教育所要将此项经费全部用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专款专用。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各乡镇卫生院(含锁龙寺、东风)、计生协会要严格按照州卫计委《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中央补助红河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共同做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和信息报表管理及报送工作(本项目信息报表待省级下发,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及时向市卫计局宣传科报送活动信息和照片,联系人:李维荣,联系电话:0873—3029374或13769310112,电子邮箱:mljsxcrsk@sinaa.coma或1173362391@qq.com.
市卫计局宣传科将组织报社、广播电视台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新闻采访,市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科、市计生协会、市防艾办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宣传活动。
附件:州卫计委《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中央补助红河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的通知》(红卫发[2017]307号)
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弥勒市计划生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