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文号弥卫计发〔2017〕152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撤销项目办公室的通知
市级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弥阳、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院:
按照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2017年7月13日下发的《通知》中“为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在配备科室长股所级干部时是否规范,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本单位‘三定方案’及编办下发的编制文件,填写《内设机构及人员配备对照表》,凡是‘三定方案’及编办下发的编制文件中未明确的内设机构均属于违规设置配备,必须予以撤销。”的精神,经2017年8月14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撤销项目办公室。
现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内设机构为《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政办发〔2015〕198号)核定的办公室、人事科等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