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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wlj/2026-0001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文旅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附件1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创新,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指导文化与旅游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生存,丰富和提高全市旅游产品本土文化承载力与传播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弥勒市文化馆是政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也是当地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主要职能:组织全市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群众文化骨干,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研究群文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开展免费开放工作等重要任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指导群众创作优秀文艺作品,辅导基层文艺骨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弥勒市图书馆系市文旅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弥勒市域内最大和最专业的文献收藏中心。主要职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从事文献收藏、借阅、信息咨询、培训教育、学术研究,担负收集和保存历史文化遗产,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知识教育、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职能,发挥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的重要功能,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2019〕46号)文件,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公共文化科(博物科)、产业规划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按照《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弥编办发〔2019〕27号)文件、《关于重新核定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的通知》(弥编发〔2023〕44号)文件及《关于成立弥勒市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的批复》(弥编发〔2023〕55号)文件,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弥勒市文化馆

3.弥勒市图书馆

4.弥勒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

5.弥勒市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5家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未单独核算,统一由局机关管理,并入同一套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努力构建文旅发展新机制,培育文旅市场新主体、讲好文旅融合新故事、营造文旅产业新生态、展示弥勒文旅新形象,为弥勒加快建设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市贡献力量。

(一)党建引领,强化思想组织保障力

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规范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落实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抓好风险防控,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锻造过硬队伍,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始终扛牢扛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管好阵地、管好队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牢意识形态工作,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与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

(二)规划定向,构建文旅发展新格局

一是做好规划衔接落地。深度编制《弥勒市“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优化“点上有精品、线上有特色、面上有规模”的全域旅游布局,推动文旅产业从“流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二是做强核心产业集群。推进东风片区乡村振兴项目、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二期项目、弥勒门吉庄园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项目等一批优质项目建设,夯实文旅发展本底。建立金融机构与文旅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引导信贷资源向新兴文旅业态倾斜,助力重点项目建设,破解融资发展瓶颈,为文旅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三是丰富业态拓展产品。大力推动“旅游+康养、体育、工业、研学”等多元融合,培育中医康养、温泉疗养、森林瑜伽等高端康养产品,开发红烟、红酒工业旅游线路,打造非遗文化、红色文化研学产品体系,完善夜间经济业态,争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体育旅游。

(三)品牌引领,提升景区核心吸引力

一是全力推进“国字号”双牌同创。全力推进东风韵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加快湖泉水乡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步伐。持续完善景区道路、标识系统、游客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不断丰富休闲度假、文化体验、亲子游乐等产品类型,延长旅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旅游消费从单纯休闲向深度度假、康养转变,全面增强景区核心吸引力。二是深耕旅居品牌。组织实施《“旅居弥勒”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推动旅居从“单一住宿”向“生活方式”升级,构建“城镇引领、乡村协同、业态多元”旅居格局,2026年计划完成20个重点旅居村(社区)建设。三是构建全域旅游品牌体系。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景区景点、节假日文旅活动的全市“一盘棋”统筹联动机制,打破体制壁垒,推动景区资源整合、线路串联,推出全域旅游精品线路,通过城市建筑、景观小品、宣传物料等多维度展示,增强旅游显示度和美誉度,形成全域旅游发展合力。

(四)文化惠民,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打造“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业态,融合图书借阅、文创展示等功能,聚集城市人气。推动社区文化“嵌入式”服务,开展“送活动进旅居村”惠民行动,丰富旅游旅居消费场景。二是实施景区文化赋能工程。以东风韵、太平湖、红河水乡、可邑、锦屏山等文旅地标为核心,打造全年无休的文化活动矩阵。创新景区文化资源联动,开发非遗体验旅游线路,打造“暑期系列活动、阿细祭火节、爱佐爱莎节”等“旅游+民族民俗”品牌活动。三是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活化传承。持续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推进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加强对西三镇散坡西汉中晚期青铜墓地的考古研究与保护。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建设,持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景区系列活动,为非遗延续与发展注入活力。

(五)多元营销,打造“快乐之城 云南弥勒”品牌

一是将“一到弥勒就快乐”核心价值融入宣传各环节。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依托主流平台提升传播声量,优化“弥勒文旅”新媒体矩阵,持续推出展现弥勒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与康养特色的优质内容,强化“弥勒即快乐”的品牌认知。推动形成文旅部门、行业企业、媒体与公众共同参与的宣传联动格局,整合资源、畅通渠道,实现从形象塑造到体验传播的一体化推进,让“快乐之城”品牌深入人心。二是深化线上线下联动推介。以“一到弥勒就快乐”为主题,积极参与南博会、中越(河口)边交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重要展会,加强与客源市场的深度互动。精准定位目标客群,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及川渝黔等重点客源地开展专题推介,集中展示精品旅游线路与特色产品,提升弥勒旅游影响力。三是拓展“旅居弥勒”主题宣传。巩固川黔渝桂等周边市场,深化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合作,夯实京津冀与华中市场基础,逐步开拓远程市场。通过多层次传播,突出弥勒宜居宜游特质,增强游客对弥勒旅居生活的向往,吸引更多游客来到弥勒、体验弥勒、留恋弥勒。

(六)综合整治,促推文旅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建立健全跨部门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开展联合执法,坚决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以落细落实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为抓手,聚焦文旅行业重点,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突出问题整治,集中开展涉旅购物场所及“黑导游”等问题综合整治“突击战”,护航文旅产业发展。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扎实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组织开展“诚信旅游我带头”活动,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管旅游”APP,加强导游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管。三是筑牢文旅安全底线。加强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做好舆情监测与处置;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 6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按单位划分:(1)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人数为3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编制13人;(2)弥勒市文化馆事业编制22人;(3)弥勒市图书馆事业编制11人。

在职实有人员为67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38人(机关在职公务员13人,机关在职工勤人员1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人员9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职工人2人,博物馆在职事业人员9人、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在职事业人员4人),弥勒市文化馆21人,弥勒市图书馆8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53人(局机关41人、市文化馆6人、市图书馆6人)。

其他实有人员20人,其中:长期聘用临时人员14人(局机关12人、市图书馆2人),遗属人员6人(局机关3人、市文化馆1人、市图书馆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分别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用车1辆、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公务用车1辆、文物管理所公务用车1辆、图书馆公务用车1辆、文化馆流动舞台车1辆)。

实有车辆数大于编制车辆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撤销合并核定编制车辆数3辆,实有车辆4辆;二是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划拨1辆流动舞台大篷车,故实有车辆数大于编制车辆数。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8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6.0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7.8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7.96万元,增长9.5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变化导致2026年工资支出增加25.13万元、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2.75万元、失业保险缴费增加0.3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8.7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6.08万元。二是人员变化导致行政运行工作经费减少1.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0.86万元、工会经费增加1.04万元。三是遗属人员补助增加0.22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增加0.68万元。四是单位资金信创项目办公设备购置增加22.88万元、单位资金行政运行办公费增加5万元。五是市级下达的项目经费增加83万元(分别是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经费增加50万元、低空服务经费增加41万元、弥勒市西三镇散坡村青铜墓地考古发掘经费增加5万元、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经费减少3万元、弥勒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减少10万元、图书馆图书资源购置经费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56.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6.0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6.06万元(本级财力1556.0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0.08万元,增长7.6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变化导致2026年工资支出增加25.13万元、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2.75万元、失业保险缴费增加0.3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8.7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6.08万元。二是人员变化导致行政运行工作经费减少1.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0.86万元、工会经费增加1.04万元。三是遗属人员补助增加0.22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增加0.68万元。四是市级下达的项目经费增加83万元(分别是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经费增加50万元、低空服务经费增加41万元、弥勒市西三镇散坡村青铜墓地考古发掘经费增加5万元、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经费减少3万元、弥勒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减少10万元、图书馆图书资源购置经费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3.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5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08万元,增长2.0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变化导致2026年工资支出增加25.13万元、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2.75万元、失业保险缴费增加0.3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8.7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6.08万元。二是人员变化导致行政运行工作经费减少1.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0.86万元、工会经费增加1.04万元。三是遗属人员补助增加0.22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增加0.68万元。

项目支出2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万元,增长68.60%。增加的主要原因:市级下达的项目经费增加83万元(分别是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经费增加50万元、低空服务经费增加41万元、弥勒市西三镇散坡村青铜墓地考古发掘经费增加5万元、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经费减少3万元、弥勒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减少10万元、图书馆图书资源购置经费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万元,其中:

(1)2010406社会事业发展规划41万元,主要反映低空服务经费;

2.207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98.13万元,其中:

(1)2070101行政运行351.4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315.06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6.25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4.35万元、公车运维费3万元、工会费2.8万元;

(2)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9.7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运行工作经费8.5万元、老年诗书画协会工作经费2万元、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工资79.20万元;

(3)2070104图书馆8万元,主要反映图书馆图书购置经费;

(4)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60万元,主要反映艺术团群众文化演出经费;

(5)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20.49万元,主要反映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

(6)2070113旅游宣传150万元,主要反映旅游宣传促销开展工作经费;

(7)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13.48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492.8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58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0.5万元、工会经费6.58万元;

(8)2070204文物保护5万元,主要反映弥勒市西三镇散坡村青铜墓地考古发掘经费;

2.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8万元,其中: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44万元(局机关0.96万元、市文化馆0.24万元、市图书馆0.24万元),主要反映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4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5.53万元(局机关2.62万元、市文化馆1.16万元、市图书馆1.75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

3.210款卫生健康支出95.61万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0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4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53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2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补助。

4.221款住房保障支出84.24万元,其中:

(1)2210201住房公积金84.2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52.06万元分别为:

1.工资福利支出1199.94万元;

(1)基本工资支出355万元;

(2) 津贴补贴164.08万元;

(3)奖金41.28万元;

(4)绩效工资247.52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43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46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53万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万元;

(9)住房公积金支出84.24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20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26.10万元;

(1)办公费17.63万元;

(2)水费0.12万元;

(3)邮电费2.50万元;

(4)差旅费2万元;

(5)接待费2万元;

(6)劳务费60万元(群众文艺演出经费);

(7)工会经费9.38万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9)其他交通费用24.35万元;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02万元。

(1)生活补助支出26.02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20.49万元、机关事业在职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5.53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204万元分别为:

1.商品服务支出204万元。

(1)租赁费41万元(低空服务经费);

(2)印刷费8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3)差旅费2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4)委托业务费13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125万元和弥勒市西三镇散坡村青铜墓地考古发掘经费5万元);

(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6) 办公费8万元(图书购置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39万元,较上年减少1.71万元,下降5.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6.15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5%,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因公出国(境)32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只减不增”的原则,逐年递减,即:“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在上一年度“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基础上“只减不增”,逐年递减,故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2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4.9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只减不增”的原则,逐年递减,即:“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在上一年度“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基础上“只减不增”,逐年递减,故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82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5.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2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5.0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只减不增”的原则,逐年递减,即:“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在上一年度“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基础上“只减不增”,逐年递减,故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无增减,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4个,资金204万元。分别为:

(一)图书馆图书资源购置经费8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1.年新增图书册数大于等于2300册;2.年均借阅图书量大于等于8万册。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确保馆藏资源质量合格等于合格。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有效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等于长期。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提高市民文化素养等于提高。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低空服务经费41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1.定期巡查景区等于10个;2.定期巡查重点文物大于等于4处。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巡查发现问题上报率等于100%。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安全事故发生率等于零。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主管部门对景区及文物保护巡查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三)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经费150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1.旅游宣传促销等于2次;2.“5·19”中国旅游日活动等于1次;3.新媒体营销大于等于2种:4.旅游推介大于等于2次。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旅游推介会举办情况等于圆满完成。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计划完成率等于100%。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年旅游收入大于等于90亿元。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年接待旅游人数大于等于900万人次。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四)弥勒市西三镇散坡村青铜墓地考古发掘经费5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弥勒市散坡村青铜墓地考古发掘项目工作等于1个。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文物保护管理大于等于90%。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项目完成时间等于2026年12月底。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率大于等于95%。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红河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抢救项目等于按规定计划完成。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正常运转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32万元,下降1.0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化导致行政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减少0.86万元、行政运行经费减少1.5万元、工会经费增加1.04万元,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55万元,增长73.3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经费增加50万元、弥勒市西三镇散坡村青铜墓地考古发掘经费增加5万元,故委托业务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6081.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51.59万元,固定资产522.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0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5平方米(危房拆除),账面原值2万元;减少房屋及构筑物3936平方米(固定资产其他土地转入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1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捐赠家具和用具25套,账面原值0.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5.35万元,其中出租资产35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5.35万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