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19-104211-69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5-14
- 有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弥勒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聚焦履行税收职能,推动税务法治建设质效持续上升。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委员会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和宣传宣讲。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相关专题1次,通过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专题学习相关内容2次。同时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必修课”,全局税务干部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开展线上学习。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断提高收入质量。毫不动摇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杜绝有税不收、人为调节收入、寅吃卯粮收过头税和转引税款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做好收入质量管理,抓好重点税源研判,主动剖析重点税源行业新业态、新形势,切实加强重点税源监管。同时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红利及时送达市场主体。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抓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共五批109项新举措的落实落地,突出重点任务,紧盯关键环节,优化整合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持续推进延时办、预约办、限时办、容缺办等特色服务。二是借助“云税通”征纳互动平台优势,依托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红税E线等,对热点难点、办税流程、典型案例、税收政策、减税降费红利账单等方面开展精准宣传。2023年以来,我局已通过云税通和短信平台开展税费政策推送和办税服务提醒147次、发送短信15批次4万余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按照市政府安排,先后开展了全市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并按照州局安排,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配合做好地方政府相关法治调研及执法检查。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2023年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并严格贯彻执行。我局现有公职律师1名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其积极参与市局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审核,有效发挥其法律参谋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自2023年10月起执行新发布的《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以落实落细“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为抓手,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营造宽严相济的税收营商环境。2023年全年共对478户次纳税人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了“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通过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更新执法信息,对公示期满的及时进行撤销。2023年共发布、更新及撤销执法信息100余条。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按照征管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将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纳入电子征管档案管理范围。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023年制定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管理办法》,对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收集、分析、推送、办理、反馈、监督、考评等实施闭环管理。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和工作人员应急值守制度。强化和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及舆情管理工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开展“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创建,构建即时维权服务平台,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救济,通过“殷芳工作室”“税宁调解室”,提供“一站式”、便捷化维权服务,推动涉税涉费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2023年通过上述渠道已调解涉税事项11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总局党委“1+7”、省局党委“1+9”及州局党委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同级监督、职能监督、基层监督等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督撬动作用。
深化巡视巡察及审计督察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内控监督管理,促进形成一体化、全过程监督格局。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政务公开原则,2023年,弥勒市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9条,其中,在省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5条,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信息149条,在弥勒头条APP公开信息127条,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公告板公开信息103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加强科技保障推进数字税务建设,通过智慧办税服务厅,云税通等征纳互动平台实现服务端口前移、服务触角延伸。同时强化电子税务局智能咨询和人工咨询互动,2023年3月上线以来,“悦悦”智能机器人受理智能咨询12041件次,人工互动在线咨询93件。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高度重视税收法治建设。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组织绩效考评指标,2023年全年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召开会议2次,专题听取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等汇报,发挥了领导小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
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表,2023年在全局范围内通过“灯塔夜校”“每周一课”等方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多期法治课程培训。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度旁听庭审活动。及时参与各类专题学法普法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民法典知识在线答题和红河州宪法知识在线答题等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法治建设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税收共治及联合监管等工作机制缺乏可操作性,仍需健全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全面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全局税收法治水平。
(二)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强化税收共治。以实现精诚共治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及时获取涉税信息服务税费数据,积极探索构建精诚共治新格局。
(三)坚持全面依法治税,严格税收法定。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非强制执法、统一税收政策执行口径和涉税矛盾纠纷化解、风险控制、执法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