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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42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1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设立弥勒市鑫甲玉泉温泉旅游度假村KTV的公示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设立弥勒市鑫甲玉泉温泉旅游度假村KTV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 2020 年7月10 日受理刘云 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 2020 年 7月 10日至 2020年7 月 19日:

  申 请 人:弥勒市鑫甲玉泉温泉旅游度假村 刘云

  场所地址:弥勒市弥阳镇赤黑村鑫甲玉泉温泉旅游度假村内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873-6125985 传真:

  通讯地址:弥勒市弥阳镇行政中心副楼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邮编: 652399

  公示机关: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 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