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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wlj/2026-0001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文旅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2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本部门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年内召开法治工作会议6次,重点推动解决文旅市场综合执法协同机制、文物保护执法保障等关键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全市文旅法治建设重要事项,累计报送专题报告4份,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二是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统筹推进各项普法工作的实施,通过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职工大会等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普法宣传 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法治学习、培训,组织学法12次、法治讲座3场,组织旁听庭审1场,组织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培训2场次,先后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结合文旅工作实际,利用重要节点进行普法宣传,在“4·15”国家安全日、“4·23”世界读书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6·11”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利用开展活动、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发放资料、新媒体平台宣传等方式,依托“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家宪法日”及“文化进万家”等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普法宣传114场,覆盖观众超10万人次,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文化旅游市场管理类法律法规,增强宣传效果。三是坚持行政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工作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日常工作融合,在日常执法、行政检查过程中,以现场检查、提醒告诫、解答、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方式,为企业经营者提供普法宣传,让企业经营者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使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文旅系统执法检查特点,深入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星级酒店、网吧、KTV、游戏演艺娱乐场所等文旅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开展平安建设、消防安全、“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禁毒防艾、反恐、“双随机、一公开”、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工作。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健全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树牢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及时续签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并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梳理完善《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检查(7项)、行政处罚(174项)、行政强制措施(4项)。制定了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涉企检查计划,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三是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畅通投诉举报和监督渠道,不断提高文化和旅游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四)优化政务服务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大力推进“一网通办”“掌上办”,持续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为企业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2025年办结各类行政许可59件,其中:文艺表演团体设立2件、注销2件、变更1件,演出场所设立1件、变更4件,营业性演出7件,网吧注销2件,娱乐场所设立14件(游艺场所5家、歌舞娱乐场所9家)、延续14件、注销8件、变更2件,培训机构变更地址1家、注销1家。二是加强文旅市场监管执法全力维护市场秩序。聚焦“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8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195家次,查办案件8件(其中3件为简易案件),净化了市场环境。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违法情节轻微、初次违法的行为依法采取约谈等柔性措施,引导业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发排查整改经营活动中的问题。

(五)健全解纷机制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为高效预防与化解涉旅纠纷,依法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在市司法局支持和指导下,整合文旅、司法、公安、市场监管等9个职能部门资源,组建弥勒市旅游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起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将普法与矛盾化解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调解全过程。二是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畅通维权渠道,全年受理并办结旅游投诉、文化市场举报等民生诉求投诉880起、信访件3件,投诉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均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构设置不健全,我局尚无法制审核机构,执法监督机构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且缺乏法律专业人员。二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有待持续推进。执法经费及装备保障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执法工作经费不足、没有执法车辆,极大影响执法的效率;执法队伍老龄化严重,部分执法人员学历、文化水平相对薄弱,在学习新技能、新平台上能力不足,在执法程序规范性、案卷制作质量等方面还需要加强;“扫码入企”小程序应用难度大,文旅局执法检查主要依靠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执法工作录入,当前未能与“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三是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不足。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积极性不够,由于法治类文艺作品知识性比较强,再加上流传度不高、传播广度和深度低,创作人员对法治文艺类作品的创作积极性不高;创作经费短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不足,对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戏剧、歌舞等文化资源法治元素融入挖掘力度不够,普法题材文化艺术作品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加强文化旅游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抓好文化旅游从业人员法律业务培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执法能力,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不断优化行政服务,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激发文旅市场活力;严格规范执法,加强对网吧、演出、娱乐和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导游人员的管理,做好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反恐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文旅市场环境。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继续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文旅行业法律法规等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做好行业普法、主题法治宣传、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法治素养。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