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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扶贫办
  • 文号
    弥开办函〔2018〕6号
  • 发布日期
    2019-02-1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二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姜永信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引向深入化全面化具体化的建议 》的第161号提案,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切中了当前扶贫工作的重点,符合当前扶贫工作的实际,我办已经认真研究,并将您的建议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现将具体情况给您作如下汇报。 

  一是关于“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建议方面,过去我市确实存在部分领导,村组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足,投入精力不够,对政策不熟悉,不掌握的情况,甚至将工作推给他人,以及存在工作上冷下热等现象,为了扭转这一不良现象,按照“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总体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各乡镇也健全了机构,全市已经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齐心协力促脱贫的大扶贫格局并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过程中存在一定差异,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在5月2日召开的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上,12个乡镇向市委、市政府递交《2018—2020年脱贫攻坚责任书》,市级16家主要行业部门向市委、市政府递交《2018年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书》,10月17日召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20次会议后,先后印发了《弥勒市2018年“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弥勒市脱贫攻坚工作调度实施方案》《弥勒市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和《弥勒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配套方案,各级各部门纷纷行动,真正肩负起应有责任。市委书记包旭、市长梁凌云带头深入乡镇、村组户开展实地调研,分析研究实际问题和解决办法,市委副书记李健亲自带领相关部门到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脱贫攻坚调度,发现问题并形成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跟进督查,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严肃问责通报,全市脱贫攻坚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 

  二是关于“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的建议方面,市级层面一直高度重视产业扶贫工作,2016-2018年,全市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6619.1万元发展产业扶贫工作(其中,2350万元用于专项产业扶贫,按照每个项目不低于5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的产业扶持政策,在每个乡镇集中实施专项产业扶持项目,对贫困乡镇、贫困村实施产业项目精准帮扶,构建了“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的精准帮扶机制。2016年投资800万元实施专项产业扶贫项目16个;2017年投资750万元实施专项产业项目15个;2018年,投资800万元实施专项产业扶贫项目16个。投入到户小产业扶贫资金4269.1万元。其中,2016年投资761.1万元对2537户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进行扶持,并投资181.6万元对江边乡整乡推进产业进行配套扶持;2017年投资2009万元对全市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6696户进行到户小产业扶持;2018年投资1499万元对全市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到户小产业扶持,实现了产业扶贫从“千篇一律”到贫困户“私人定制”的转变,进一步拓宽贫困户收入渠道)。但是,各乡镇在项目选择、规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差距,成效截然不同。今后将持续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和技术指导力度。 

  三是关于统筹协调、全面兼顾的建议方面,市级在下达资金文件时作了明确要求,但是市农科局和乡镇在规划时一拖再拖,导致时间紧,落实困难,出现投资失误甚至失败现象。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全市产业扶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如:主导产业的培植、形成规模需要一定的时间,长期稳定增收产业短期内难以见效,脱贫后续产业不稳定。新型经营主体覆盖率不高,受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等诸多因素影响,抵御风险能力弱。与此同时,扶贫产业+旅游、电商、精深加工业的精准对接上还存在短板,扶贫产业模式链条还不长,产业龙头带动力弱,产业化技术普及工作有待推进。本土化的优势企业不多,且成长壮大不充分,大多数企业经济实力弱、科技含量不高、产品结构单一、品牌意识不强、辐射面狭窄、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衔接不紧。我市现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遍存在缺劳力、缺技术、缺门路、缺资金等客观致贫因素,还有部分贫困户思想观念落后,慵懒怠惰、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脱贫内生动力不足。2018年建立了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都是乡镇根据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制定的,建议各乡镇要加大与农科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组织实施2019-2020年的项目时,根据项目库内容,提前谋划,赢得更多时间,以减少失误,发挥扶贫资金项目应有效益。 

  四是关于让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的建议方面,由于当前项目规设计、地勘、监理、招投标、邀标等工作多为乡镇自主选择第三方招投标代理公司运作,导致产生各种费用,目前暂无具体解决办法,但是,建议各乡镇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多加强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接,项目招投标工作尽可能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以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感谢您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