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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扶贫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2018年,弥勒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围绕难点,突出重点,紧扣“六个精准”,聚焦“五个一批”精准施策、提质增效,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落地生根。

  一、弥勒市基本市情和贫困状况

  弥勒市位于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州北部,国土面积4004平方公里,下辖10镇2乡和1个东风农场管理局,149个村(居)委会1160个村(居)民小组,常住总人口56.35万人。2014年末,全市有3个贫困乡镇、22个贫困村、45221人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9.88%。经历年减贫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贫困乡镇3个(已经脱贫),贫困村49个(含深度贫困村8个),已脱贫村26个,未脱贫村23个,全市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988户47531人,已脱贫9571户36858人,2018年度脱贫2个乡镇、6个贫困村、1844户6488人,现有未脱贫人口3417户10673人,贫困发生率为2.6%。

  贫困现状主要呈现出3个特点:一是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布于126个行政村,占比84.56%。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东、西两山7个山区乡镇和坝区乡镇部分边远、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76%。2017年,识别新增27个贫困村,贫困村增加至49个(深度贫困村8个),占比32.89%。其中,35个贫困村主要集中在山区乡镇,占比71.42%,这些地区大多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质量不高。二是内生动力不足,脱贫压力大。部分贫困户存在脱贫意愿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等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有的贫困人口中,孤寡、老弱、病残和技能低下者居多,是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三是致贫原因复杂,脱贫难度大。未脱贫人口中,因病致贫占25.54%,缺技术占24.9%,因残致贫占14.6%,缺劳动力占14.42%,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占12.43%,因学致贫占5.68%,缺土地占1.17%,因灾致贫占0.85%,缺资金占0.26%,交通条件落后占0.03%。同时这些人口对农业依赖性较高,收入来源不稳定,稳定脱贫难度较大。

  二、脱贫退出质量情况

  2018年实现2个贫困乡镇脱贫、6个贫困村出列(含深度贫困村2个)、稳定脱贫1844户6488人,贫困发生率从4.2%下降至2.6%。

  (一)贫困户退出情况

  弥勒市2018年脱贫的1844户6488人全部达到贫困人口退出的6项脱贫指标。

  1.人均纯收入。脱贫的1844户6488人人均收入稳定超过3500元。

  2.住房保障。脱贫的1844户6488人中,均居住A级或B级住房,达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

  3.就学保障。脱贫的1844户6488人中,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初中、高中毕业后无因贫辍学、因贫失学情况,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4.医疗保障。脱贫的1844户6488人中,符合缴纳医疗保险6486人,已缴纳6486人,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5.养老保障。脱贫的1844户6488人中,符合缴纳养老保险的均已缴纳,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6.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帮扶情况。通过产业扶贫、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健康扶贫,因户施策、因户帮扶,脱贫的1844户6488人中,户均享受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帮扶2项以上,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贫困人口的100%全覆盖,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二)贫困村退出情况

  今年,弥勒市实现东山镇洛那村、旧城村,巡检司镇乌崩村,虹溪镇白云村、竹园镇绿水村、弥阳镇当甸村等6个贫困村脱贫出列。

  6个村委会及村小组村间道路、村内道路已全部硬化完成,已实现自然村到行政村、行政村到镇、县城通硬化道路,且危险路段有防护措施;6个村委会均已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6个村委会均已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6个村委会均已通网络宽带,且网络宽带覆盖到村委会、学校和村卫生室;8个村委会饮水均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6个村委会均建有标准化卫生室,乡村医生及执业医师配备人数均已达标;6个村委会及所辖村小组公共活动场所已全部建设完成;6个村委会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无适龄儿童辍学;6个村委会2018年集体经济收入均达3万元以上。

  贫困发生率方面:2018年脱贫退出后,东山镇洛那村委会贫困发生率为1.9%;旧城村委会贫困发生率为1.33%。巡检司镇乌崩村委会贫困发生率为2.25%。虹溪镇白云村委会贫困发生率为1.4%。竹园镇绿水村委会贫困发生率为2.41%。弥阳镇当甸村委会贫困发生率为1.55%。

  (三)贫困乡镇退出情况

  1.贫困发生率方面。东山镇2018年脱贫退出343户1253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81%;五山乡2018年脱贫退出248户911人,2018年末贫困发生率降至2.38%。

  2.贫困村退出率方面。五山乡有则居、箐口2个贫困村,均于2017年实现脱贫,贫困村退出比例达100%;东山镇有安产、大栗、旧城、洛那4个贫困行政村,其中安产、大栗村委会于2017年脱贫,旧城、洛那村委会于2018年脱贫,贫困村退出比例达100%。

  3.“四通一保障”方面。东山镇、五山乡均实现城区到乡镇通双车道硬化道路,乡(镇)所辖行政村进村道路、自然村通村道路硬化率达100%;均有35KV变电站及其所辖行政村通10千伏动力电、自然村通三项动力电;所辖自然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所辖行政村及其所在地学校、医院宽带网络100%覆盖;饮水均有保障,且每人日均可用水量达20升。

  4.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精准到户方面。在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带动、人畜饮水、教育帮扶、资产收益、就业培训、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金融扶持和生态扶持、低保兜底等项目、资金方面,东山镇、五山乡今年预脱贫出列村、脱贫户均已实现1-2个项目扶持,政策、项目、资金100%覆盖。

  5.卫生院建设方面。东山镇、五山乡所有村级卫生室均已按标准化进行建设,床位均按照不低于1.2张每千人常住人口配备,每千人至少配备1.2名职业医师。

  6.控辍保学方面。东山镇、五山乡两个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达到控辍保学要求,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两个乡镇今年预脱贫户均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非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情况。

  三、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2018年,在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战略目标,对照问题抓整改,对标对表抓落实,对照任务抓进度,积极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以更明确的目标、更扎实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攻坚责任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引,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牢牢抓在手上。

  1.强化领导建机制。建立健全“市负总责、部门帮扶、乡镇包干、干部挂联、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要求,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责任制,始终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推动工作,切实做到真重视、真清楚、动真格、真有效,以天天抓实、月月抓紧的工作韧劲,举全市之力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2018年以来围绕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共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5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5次和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

  2.压实责任到网格。市级领导坚持做到以上率下,带头狠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3个贫困乡镇分别由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挂包联系,32位市级领导分别负责挂包联系乡镇和贫困村,认真扛起挂联乡镇脱贫攻坚工作重要领导责任;12个乡镇、16家主要行业部门向市委、市政府递交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2018年,出台《弥勒市脱贫攻坚工作调度实施方案》、《弥勒市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深入12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调度,围绕贫困退出各项指标逐项分析研判,共商解决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压实责任整改。调度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发现问题155条。其中,市级行业部门问题36条,乡镇存在问题32 条,需市级部门、挂联单位、乡镇协同解决问题87条。

  3.夯实作风打硬仗。针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政策水平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为着力点,制定培训计划,举办干部脱贫攻坚培训班7期,培训2335人次;抽调行业部门及乡镇扶贫干部72人,组成12个专项督查普查组,对预脱贫的2个贫困乡镇、10个贫困村、拟脱贫户、剔除户、返贫户和新识别户,逐人逐户进行核查并现场反馈。印发《弥勒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持续加大对行业部门履职情况的督查指导力度,拿出“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劲头,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真抓实干,扎扎实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4.健全考评抓落实。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注重发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导向、激励、监督及推动作用,明确措施、细化责任,不断完善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健全乡镇扶贫开发成效及脱贫退出、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挂包单位帮扶成效3个考核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11月初,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12个乡镇为主体、抽调行业部门骨干对全市12个乡镇开展交叉考核,同步对行业部门、挂包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二)聚焦精准施策,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出台《弥勒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弥勒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弥勒市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及三个配套工作方案》(《弥勒市产业扶贫覆盖到户工作方案(2018-2020年)》、《弥勒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工作方案(2018-2020年)》、《弥勒市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精准脱贫工作方案(2018-2020年)》)、《弥勒市精准低保积分制实施办法》等配套方案,做到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细落小。

  1.强引擎,党建脱贫“双推进”。建强基层组织。狠抓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整顿提升129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治理,庸懒滑贪“四类村官”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脱贫攻坚的坚强战斗堡垒。全力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完成302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考核验收(其中75个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小组),实现1108个村民小组、875个农村党支部活动场所应建尽建、全覆盖。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力度。组织完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析研判工作(其中贫困村党组织359个),对不胜任、不合格的及时调整撤换。截至11月24日,已调整撤换党组织书记50名。全力实施 “领头雁”培养工程,不断健全完善“明白人、带头人”培养机制,共培养“明白人带头人”1641名。建立12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青年人才党支部”,切实夯实后备干部队伍。抓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的选派和管理。共向49个贫困村选派驻村队员49支163人。制定《弥勒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分析研判办法》《弥勒市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驻村队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签到制、报备制、请销假制和召回制,切实做到驻村队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规范工作纪律,杜绝走读跑读现象。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市级视频点名11次,对因身体或工作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6名队员及时调整。搭建平台抓实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建成12个乡镇党校和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依托基地,对全市驻村队员、基层干部等开展培训127场次14530人次,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带头发展能力。大力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指导村组盘活用好集体现有资产、资金和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协调争取资金1000万元,大力实施10个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其中贫困村3个)。注重典型示范,营造良好氛围。依托市级“党建文化大舞台”和乡村“党建文艺小舞台”,精心组织七·一建党节表彰大会和专题文艺晚会,组织“红色文艺轻骑兵”进乡村巡演22场次,增强投身脱贫攻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弥勒市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把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2016年以来,弥勒市从脱贫攻坚一线选拔使用干部29名,其中提拔正科级12名,提拔为副科级15名,交流到重要岗位2名。2018年,从脱贫攻坚一线推荐表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优秀共产党员8名,推荐参加全州脱贫攻坚奖获奖5名,全省脱贫攻坚奖获奖3名。

  2.兴产业,打好脱贫“组合拳”。一是出台《弥勒市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及《弥勒市产业扶贫覆盖到户工作方案(2018—2020年)》《弥勒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工作方案(2018—2020年)》《弥勒市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精准脱贫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三个配套方案。二是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投入规模化种植、规模化养殖、水利及其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实用技能培训等,2018年共投入产业扶贫资金6101.19万元。三是抓实产业扶贫项目。2018年,统筹1499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到户小产业扶贫项目,根据贫困户发展规模实行差异化补助,做到“一户一策”,覆盖12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5477户20214人;安排8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专项产业项目16个,覆盖12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1290户4301人、非贫困户921户3120人;安排500万元社会帮扶资金用于实施东山苹果基地建设项目、五山乡皇冠梨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虹溪镇花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江边万亩芒果园基地建设项目、西二镇软籽石榴柑橘种植基地种植项目。四是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工作。引导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全市产业扶贫工作,动员有产业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关系。2018年,全市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1223户42705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12家新型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11223户42705人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其中:49家企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1762户45166人(因同一户贫困户会有超过一家企业带动);61家合作社带动11804户43928人(因同一户贫困户会有超过一家合作社带动);其余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共2家新型经营主体带动234户833人,实现了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五是深入到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指导。2018年共组织开展现场技术指导服务1120余次,发放科技材料22603份,开展贫困人口生产技术培训12187人次,贫困人口技能培训1450人次。为做好产业扶贫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市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扶贫行动,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在全市乡镇、贫困村建设34个种养示范基地,形成了新哨镇清河村红美人桃种植基地项目、五山箐口千亩皇冠梨种植示范基地、竹园绿水生态香椿种植建设项目、江边平地芒果种植项目等20个 “一村一品”产业项目。注重防范资金风险,建立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市级按照1:10的比例配套风险金373.28万元,发放小额扶贫贷款3732.8万元,有效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难问题。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进发展成熟、运作规范的龙头企业参与脱贫攻坚产业培植和发展。2018年全市发展养殖示范基地5个,推广“公司+温氏农场+贫困户”的养殖模式,大力促进扶贫产业发展。

  3.挪穷窝,基本住房获保障。扎实推进农危房改造工作。2018年州级下达我市4类重点对象农危改任务750户,到位补助资金1002.7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800万元。截至12月10号,开工773户,开工率103%,竣工724户,竣工率96.5%,已脱贫住危房117户已全部解决。《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已录入信息764条,录入率101.8%。市级已对乡镇初验合格的工程开展竣工验收。稳步推进易地搬迁拆旧工作。弥勒市纳入国家规划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441户2092人,涉及7个乡镇11个安置点(2016年实施185户926人,入住率100%,旧房拆除率100%;2017年实施256户1166人,入住率100%,旧房拆除243户,拆旧率为94.92%。

  4.保民生,精准施策全覆盖。大力织牢民生保障网,全面推动教育、健康、社保兜底、生态扶持等政策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全覆盖。一是教育扶贫精准落实。印发《弥勒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确保贫困户子女从学前教育到博士生教育市级助学全覆盖。2018年教育扶贫精准助学共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在校生8669人789.41万元。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清零行动”,建立“控辍保学”责任制,制定《弥勒市教育扶贫送教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对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对服务辖区内因残疾及其他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校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开展送教服务工作。组织320多名教师开展劝返工作1100余人次,劝返112名学生返校复学,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辍学已经全部清零。2018年制定《弥勒市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工作方案(试行)》,动员贫困户“两后生”118人(其中:2017年44人,2018年74人)到天津市、广州市学习,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二是健康扶贫稳步推进。开展保险扶贫,增强贫困户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市财政投入169.9万元,为未脱贫建档立卡5206户17483人家庭成员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实现全市未脱贫人口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全覆盖。按每人补助180元标准,投入861.21万元为全市4784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全力推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2018年预脱贫人口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建立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实施门诊报销、基层就医、住院待遇和大病保险“四个倾斜”。2018年1-11月,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普通门诊报销106938人次;享受28种门诊特慢病报销 199人次,享受住院报销11886人次。支付医疗救助367.32万元,支付兜底保障资金150.72万元。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出台《弥勒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弥勒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弥勒市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市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完成4340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91.14%(未达到100%的原因是部分贫困户长期外出打工,无法签约)。2018年预脱贫退出的6486名贫困人口已全部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罹患13类19种大病患者共有746人,集中救治746人,救治率100%。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建档立卡贫困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100%。三是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实施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制定出台《弥勒市精准低保积分制实施办法》,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在保对象全部进行量化评分。2018年12月,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6461户12243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103.037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3187户7980人,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65.18%,发放贫困户低保金1311.7986万元;把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1056户1137人全部纳入特困供养,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和护理补贴737.878万元;实施农村临时救助1374户1584人,支出临时救助金259.9436万元;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5048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14.6472万元。四是生态扶贫持续发力。制定《弥勒市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实施方案》,全年投入贫困地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634.96万元,其中,201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任务5000亩,安排在贫困乡镇江边乡实施3000亩,计划投资150万元,分两次兑现,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检查验收,兑现第一次补助资金87.36万元;在全市实施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89.96万亩,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99.6万元(其中贫困地区484.96万元)。全市扶贫生态护林员选聘上岗300名,2018年投资360万元,已兑现资金189.5万元。

  5.拓渠道,电商快车“加速度”。开辟电商扶贫新路径,发动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个进行建档立卡贫困村“产品对口联姻”,实现“电商+精准脱贫”双推进。发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作用。推出创客故事汇、创客集市、网上创业联盟、双创体验周、网商沙龙等网创品牌活动10场,线上、线下参与青年达5000余人次。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示范网点,建成贫困村村级服务站(点)18个。发挥电商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带动作用,构建“互联网+农业+扶贫”的电商扶贫模式,鼓励龙头企业、村组干部、扶贫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青年给群众普及电商知识,根据产品特性、文化内涵和生产方式等帮助网店开发网货,拓宽农特产品的销售渠道,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6.搭平台,转移就业保增收。2018年,与深圳富士康、创科集团等企业签订长期供求关系协议,开发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8500多个,与蒙自、个旧等周边县市、劳务派遣公司及红河人才网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及时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截至11月30日,组织15507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其中:引导性培训13259人、就业技能培训2248人),完成目标任务1.28万人次的121.15%。实现新增贫困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1469人,完成目标任务1100人的133.5%。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1.靶向发力,精准扶贫对象。一是全面开展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6-7月,对照贫困退出“6106”标准,组织各级干部逐村逐户逐人彻底摸排、综合评判,进行再次精准识别和清洗。共识别181户556人,剔除228户813人,返贫8户23人。系统人数调整为13053户47706人。二是扎实推进年度贫困对象动态管理。10-11月,严格按照《弥勒市2018年动态即退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程序,完成年度动态管理工作。新识别户18户73人、返贫3户12人、清退共30户90人。

  2.对标对表,对单销号管理。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紧盯各级督查考评、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反馈问题,建立工作、时间、任务倒逼机制,实行台账销号管理。紧紧围绕省、州2017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发现问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抓整改。梳理出9个方面21项36条问题,形成责任清单下发到12个乡镇和各部门,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7大类18项33条,正在推进整改的有2大类3项3条,整改销号率达91.7%。对于正在整改未销号的易地扶贫搬迁拆旧问题、明白卡完善、精准施策不扎实3条问题,列出销号“时间表”,预计于12月30日前可实现全部整改销号。

  3.加大投入,夯实基础设施。2018年,共统筹整合扶贫资金84919.08万元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其中:中央、省、州、市级到位的财政扶贫资金15,216.82万元(中央资金2775万元、省级资金1013.96万元、州级资金502万元、市级资金10925.86万元)。实施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1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33个、革命老区开发建设项目4个、深度贫困村建设项目2个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劳动力技能转移培训项目12个2000人、人畜混居改造项目5个50户。截至目前,全市通行政村、自然村道路100%硬化,100%有村级活动场所、100%有公共厕所、100%有垃圾池、100%解决人畜饮水的目标已经实现,贫困村村内道路100%硬化,贫困村100%覆盖4G网络和宽带互联网、100%有路灯、100%有1—2个量身定制的主导产业等“九个100%”的目标逐步实现,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获得极大改善。

  4.周密安排,精准项目库建设。弥勒市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紧扣“精准施策、提质增效”主题,坚持“明白+精准”的工作思路,通过做明白人、建明白单、绘明白图,力求统筹精准、项目精准、规划精准,全面建实脱贫攻坚项目库。一是坚持标准统一,做好“明白人”。建立市级统筹、部门负责、乡村主体、驻村挂联干部全员联动的责任体系,建立挂包领导包干组、项目库建设工作组、业务指导组、工作督查组四支“明白人”队伍,全面吃深吃透政策,熟悉工作方法步骤,明白时限和任务要求。全市12个乡镇组建由包村挂联干部、村组干部组成的项目库建设工作组126个,组织培训2903人次;成立3个业务指导组,赴12个乡镇开展指导2轮。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建实“明白单”。对照“优先贫困户脱贫”“优先贫困村出列”原则,在走村入户讲解政策、征询群众意见、广泛听取村民代表、党员和村组干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脱贫攻坚实际需求,分年度、分主次安排和设置指标短板项目,适度兼顾巩固提升项目,严格对照各行业部门提供的行业规程、测算单价、补助标准等进行逐项审核,做到标准、口径、表述“三统一”,实现行业部门与乡镇无缝对接,确保项目精准。三是坚持点面结合,绘实“明白图”。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议5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到亲自研究部署,召集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指导,针对到户到村项目,绘出市级“规划图”、乡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每户“明白卡”,确保入库项目规划精准。

  经过6月和11月项目库动态调整后,全市拟纳入市级项目库项目共4966个,总投资规模30672.7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12683.62万元;2019年投资11607.51万元;2020年投资6471.57万元。产业类投资规模为13909.35万元,占总投资的45.34%(含到户产业资金、产业设施建设资金、产业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农村实用技能培训项目资金等)。

  5.强化督查,深化作风建设。一是强化督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按照《弥勒市精准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强化资金监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市乡“分级报账制”。各乡镇设立扶贫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公示公告和验收管理规定,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高效。2018年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6次,指导12个乡镇认真做好扶贫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工作。2017年及以前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市级扶贫资金专户、各乡镇扶贫专户已实现结余资金“清零”;清理收回的2017年项目完工结余资金25.15万元已上缴市级国库,并将及时安排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督促各乡镇加快2018年度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进度。二是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在全市各乡镇、村委会设置脱贫攻坚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81件,反映失实了结5件,查处176件,处理301人,其中,提醒谈话241人、诫勉谈话38人、通报批评18人、问责(诫勉)1人、党纪处分3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17批次36起典型问题48人。对2017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为一般的2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过一系列措施,惩治了基层腐败,警醒了扶贫干部,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重心下沉到扶贫一线,让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作风真正实起来。

  6.扶志拔根,激发内生动力。扎实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弥勒市开展移风易俗促乡风文明专项工作方案》,通过开展“革除陋习”“巾帼连心服务队宣讲”“收家治家”等活动,从人居环境整治、规范红白喜事等抓起,革除群众思想、生活、生产陋习。今年以来,在全市城乡开展了“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新时代“红色文艺轻骑兵”等活动,进行了“自强诚信感恩”“移风易俗树新风”“脱贫攻坚”为主题的系列文艺演出,通过《精准扶贫谱新篇》《懒汉脱贫》《老石扶贫记》《谈起烟盒感党恩》《舞起乐作奔小康》等群众自编自演的优秀文艺节目,活跃农村文化,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健康向上的文明新风尚,为脱贫攻坚和建设美丽乡村注入正能量。在主流媒体、平台开设《移风易俗大家谈》、《人居环境大家谈》专(题)栏。2018年以来,弥勒电视台播出新闻147条,微信平台推送专题专栏节目11期;《弥勒手机报》累计推送新闻信息118条;《弥勒周末》刊载信息56篇。在中央、省、州报刊、网站、新媒体上发布相关新闻信息66条,积极对外宣传“弥勒做法”、“弥勒成效”,讲好脱贫攻坚弥勒故事,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干部群众内生动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明支撑。

  四、存在问题和困难

  当前,脱贫攻坚进入攻坚拔寨、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弥勒市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一线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存在差距。在发挥市级领导的带头作用上,乡镇党委和市级主要行业部门主业主责逐步明确,脱贫攻坚责任逐步明晰,但从目前情况看,基层末梢还存在梗阻的情况,部分村组干部、挂联干部履行挂联帮扶责任有差距,市级督促落实难。部分驻村队员、村干部、挂联干部对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农危房改造等行业扶贫政策了解不多、说不清楚,贫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二)工作措施的兑现落地上有差距。在易地扶贫搬迁拆旧方面,虽然2016年的拆旧率已达100%,但2017年的拆旧率才达94.92%;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全市4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中,已脱贫的20个和2018年预脱贫的8个村集体经济已达3万元以上,其余未脱贫的21个贫困村集体经济还未达到3万元的标准;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覆盖贫困户方面,由于东西两山部分贫困村受地理区位和基础条件限制,政府在引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上存在实际困难,很多农业龙头企业不愿在边远贫困地区落地,截至目前,全市虽然已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全覆盖,但部分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接机制还不健全,带动增收还不明显。

  (三)非贫困县市级部门资金整合难。目前,省级只明确贫困县资金整合方案,因我市不属于贫困县,加之扶贫投入大,各行业部门资金下达时间前后不一致,导致部门资金整合难。在中央、省、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时,非贫困县分配份额相对较小,每年仅有3000万元左右,但我市贫困人口基数与普通贫困县相差无几,甚至比贫困县人口还大,市级资金压力相对较大。

  (四)产业培植难。一是产业扶持资金有限,主导产业的培植、形成规模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难以见效,脱贫后续产业不稳定。二是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尚不完善。当前,新型经营主体覆盖率不高,农户扶贫产业有效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机制不完善,产业效益极易受市场价格波动和自然灾害等多因素左右。与此同时,扶贫产业+旅游、电商、加工业的精准对接上还存在短板,扶贫产业模式链条还不长,产业龙头带动力弱,产业化技术普及工作有待推进。三是本土化、小型化、个性化发展不足。在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本土化的优势企业不多,且成长壮大不充分,大多数企业经济实力弱、科技含量不高、产品结构单一、品牌意识不强、辐射面狭窄、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衔接不紧。

  五、下步工作打算

  对照贫困村贫困户退出“两不愁三保障”“6106”指标要求,紧紧围绕项目库建设,精准施策、精准项目、精准产业;紧扣住房保障和产业发展两大核心要素,补齐短板,做实文章。

  (一)强化工作调度。按照全市脱贫攻坚调度工作方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对乡镇、行业部门、挂联单位、挂联干部等进行适时调度,全盘掌握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度,统筹推进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全市2019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项目监管。一是督促各乡镇完成2018年危房改造,务必实现搬迁入住,加固改造比例达50%以上。督促各乡镇完成2018年扶贫项目,并组织市级验收;下达2019年度扶贫资金项目,组织规划评审和实施,强化监管,狠抓项目推进。二是加快项目库落实。紧紧围绕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6106”指标要求,紧扣项目库,精准安排项目和资金,补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短板。三是开展“户户清”行动。督促乡镇和部门认真对照“6106”标准,查缺补漏,补齐短板,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基础工作,完善各类台账。

  (三)抓实产业发展。加大对乡镇的产业扶贫指导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上山下乡,继续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带动贫困户;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巩固已脱贫村村集体经济达3万元以上,加大未脱贫村集体经济实现稳定达到3万元的标准。

  (四)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全面发动党员、挂联干部、巾帼志愿者服务队,进村入户帮助贫困村开展村容村貌和庭院卫生集中整治,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中来,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宜居乡村。

  (五)强化政策宣传。围绕群众最关注、最急切的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低保、危房改造、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等工作,扎实抓好政策宣传工作;扎实开展“移风易俗促脱贫”“自强诚信感恩”实践活动;宣传普及好“七提倡七反对”,深入开展革除陋习工作,完善村规民约,促进自律监督;转变群众落后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遏制农村各种陈规陋习,着力解决部分贫困群众“精神扶贫”问题,全面激发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不断为脱贫攻坚注入正能量,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六、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国有企业挂包责任。虽然弥勒市制定出台了《弥勒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但涵盖范围仅能对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企管理人员,对国企普通工作人员追责问责的办法空缺。恳请省州对国有企业的挂包帮职责和追责进一步明确,以便市级按照属地原则督促落实相关企业履行好挂包责任。

  (二)出台非贫困县扶贫资金整合政策。建议省州出台非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统筹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加大对非贫困县资金投入力度。同时,从省州层面统筹协调相关扶贫政策性贷款的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适当放宽对贫困户建房面积的限制。以满足群众实际需求为基点,急需调整易地搬迁、农危改建房政策,特别针对有加盖意愿或不能满足生产生活的农户,建议适当调整建房面积。另外,建议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建设附属设施,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

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