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扶贫办
- 文号弥开组办〔2018〕37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州级预算扶贫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市财政局、市农科局,西一镇人民政府: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弥财发〔2018〕147号)要求,结合西一镇对项目需求模底和调查结果,按照项目和资金用途归口管理原则,拟对部分州级预算扶贫发展项目资金进行调整:
一、在原安排市农科局(弥财发〔2018〕147号文件)用于产业扶持的州级预算扶贫发展资金109.8万元的基础上,调整增加30万元,共计139.8万元,由市农科局细化安排用于各乡镇产业扶贫项目。其中,涉及调整的30万元用于西一镇产业扶持项目。
二、在原安排西一镇(弥财发〔2018〕147号文件)用于脱贫攻坚项目的州级预算扶贫发展资金63.4万元中,调整减少30万元。
请涉及乡镇和单位按通知要求办理,并对2018年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