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扶贫办
- 文号弥开组〔2018〕3号
- 发布日期2018-11-0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弥勒市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弥勒市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3月6日
弥勒市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
公示公告制度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市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引领作用,科学合理安排脱贫攻坚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确保到 2020 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乡镇脱贫退出。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云贫开发〔2017〕47号)和《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开组〔2018〕7号)文件要求,结合弥勒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扶贫资金全程监管,着力解决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透明度不高等突出问题,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户建明白卡、村有“施工图”、乡有“路线图”、市有项目库,使各项扶贫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全面夯实精准施策基础,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稳步达到 “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确保贫困退出质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确保基本。坚持以贫困退出质量为导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补齐短板,在有限时间内解决有限问题,既不降低标准,也不随意提高标准。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以补齐贫困退出差距为导向,充分利用建档立卡工作成果,紧盯贫困人口的基本需求,对标对表找准贫困退出短板,结合地方实际和资源禀赋,分类分层分级负责,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做实村级“施工图”,杜绝各种形式的“大水漫灌”,扣好精准扶贫“第二颗纽扣”。
坚持群众参与,公开透明。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坚持统筹协调,勇于创新。坚持脱贫攻坚规划引领,实现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等行业部门规划相衔接,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立足当前,注重长远,创新思路,大胆探索,确保实效。
二、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一)项目范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涉农资金、参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资金所安排实施的项目,以及其他涉及扶贫到村到户的项目都应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
(二)项目选择。以市级脱贫攻坚规划已有项目库为基础,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选择项目。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和有扶贫任务行政村(以下简称“行政村”)的薄弱环节,分析内外部资源要素条件,确定因村因户因人精准帮扶措施,锁定村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需求,形成贫困户项目需求和到村项目清单。同时,结合已有各类规划,将与脱贫攻坚密切相关的项目一并纳入项目库,使脱贫攻坚规划更好地指导精准施策。
(三)前期准备。市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对口对规划入库项目进行审核和论证,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规划及环评等准备工作。
三、项目库建设主要任务
(一)选择入库项目。各乡镇根据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优先安排保障当年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出列任务完成所需建设的项目,在此基础上统筹考虑巩固上一年度脱贫成果所需建设的项目,以及完成下一年度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出列任务所需建设的项目。纳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且计划在2018—2020年期间实施产业发展、扶贫易地搬迁、教育扶贫、卫生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能力建设等与脱贫攻坚目标相关的项目全部录入项目库管理。
(二)入库流程。项目入库实行村申报、乡审核、市审定的程序。申报项目由村“两委”集体研究、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村、乡、市三级分层公示公告,项目按类别、分时序入库。入库项目重点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年度、建设规模及内容、资金来源、受益农户、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要素内容。
1. 准备工作。制定扶贫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编制指南,开展学习培训。
2. 村级申报。根据各村组脱贫攻坚规划要求,以及贫困户脱贫6条标准、贫困村脱贫出列10条标准、贫困乡脱贫退出6条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并编制村级脱贫攻坚项目需求清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 乡级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委会上报的脱贫攻坚项目清单(户、组、村表)进行审核,形成“乡级路线图”报送市级行业部门审核,经市级行业部门审核后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提交领导小组评审。
4. 市级审定。行业扶贫部门对口对乡镇上报的脱贫攻坚项目表进行初审,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科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宗局、市妇联、市生物办、市残联、弥勒供电有限公司、市扶贫办等行业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集中评审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5. 项目入库。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村、乡、市三级分层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纳入全市项目库管理;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项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整完善后,纳入项目库管理。
6. 项目库报备。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清单,报上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四、项目库的管理与运用
(一)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责任制,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原则,建立项目库建设责任制,市主体,部门主担,乡村主责。项目库管理实行动态调整维护,有进有出,适时更新,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对已批复实施项目,由市级项目主管部门每年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销号备案,对新增项目按入库项目流程审定入库,原则上每年调整2次,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以前完成。项目审定后及时录入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
户建明白卡。对照贫困人口退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充分听取贫困户意见建议,因户制定帮扶项目措施清单,填写完善贫困户帮扶明白卡。
村制“施工图”。在形成贫困户项目需求清单的基础上,结合行政村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因村制定项目需求清单,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后,汇总形成村级“施工图”。
乡绘“路线图”。在做实村级“施工图”的基础上,由行政村向乡镇提出入库项目申报,经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后,汇总形成乡级“路线图”。
市建项目库。在形成乡级“路线图”的基础上,乡镇提出入库项目请示,市扶贫行业部门对口初审后,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集项目行业部门对乡镇提交的到户项目清单、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逐项进行评审通过,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通过项目分发到乡、村,经村、乡、市公示公告无异议后,按项目类别、分时序入库。
(二)项目库运用。各乡镇根据脱贫目标制定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每年列入计划实施的脱贫攻坚项目,从项目库中选择。
五、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
(一)公示公告范围。项目库内的项目都要纳入地方政府政务公开范畴,实行全过程公开。市级要公开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乡镇要公开项目资金来源和实施情况。到户项目必须公开到组,到组项目必须公开到村,村级项目在本村范围内公开。涉及跨乡镇实施的项目,除在本乡镇范围内公开外,还应在所辖乡镇涉及的村公开。
(二)公示公告内容。实行分阶段公示公告扶贫资金项目,项目启动实施时进行项目建设公示,项目竣工验收完成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公告。项目建设公示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项目概要、项目建设时限、资金规模及构成、资金来源、受益对象、项目招投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理单位及责任人、质量要求等情况。项目竣工结算公告应包含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投入、资金结算、受益对象、项目完成时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理单位及责任人、审计验收、项目质量等情况。强化到村到户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落实,资产收益项目应公开投资额、权益分配方式、投资对象、受益期限、受益对象等。市、乡、村三级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资料的归档备案,强化痕迹管理,完善单体项目台账。
(三)公示公开方式。市、乡、村三级扶贫项目安排、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扶贫资金要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分级进行公示公告。扶贫项目要事前公示、事后公告,项目在哪里实施,就要公示公告到哪里。市、乡两级应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公示牌(栏)和其他方式公开。在村级实施的项目和到户项目,要在群众便于知晓的地方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可通过手机APP、短信等方式公开。
(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群众参与工作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项目实施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项目确定后应告之群众。项目实施相关内容应向群众公示公告,群众能参加的项目尽量吸收群众参与建设。村级实施的项目,应组织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项目库建设工作,决定成立弥勒市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邱云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焦 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劲文 市扶贫办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科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宗局、市妇联、市生物办、市残联、市扶贫办、弥勒供电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全市扶贫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及责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扶贫办,由何劲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脱贫攻坚项目储备、年度计划、滚动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项目库建设进行协调统筹、推动落实,对项目入库工作组织审定。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项目库项目的审核、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有关帮扶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村、户扶贫项目清单,并确保项目的合理性、真实性、可操作性。
市扶贫办:牵头负责全市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和维护。具体做好财政专项资金规划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委组织部:负责党群科技文化场所建设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农科局:负责产业扶贫开发、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贫困户子女就学补助项目、教育类建设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卫计局:负责健康扶贫及乡、村卫生室(院)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光伏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贫困户低保、养老设施等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贫困户医疗保障类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人饮工程、小型农田水利等水利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林业经济发展、生态扶贫等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工作。
市畜牧局:负责畜牧养殖等扶贫产业开发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文广局:负责村文化室、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乡、村级道路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民宗局: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残联:负责残疾人设施建设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妇联:负责妇女儿童保护设施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旅发委:负责发展乡村旅游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生物办:负责生物药业种植和加工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及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电商扶贫、村组通讯及网络建设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弥勒供电公司:负责村组动力电改造项目入库前期、审核及建设监管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整合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工作。
七、项目库前期经费保障工作
为做好入库项目前期准备,市财政部门要结合入库项目积极筹措资金,通过预算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库建立顺利进行。 八、强化监督检查
项目库建设要公开、透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项目库列为当年重大督办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库建设的流程定期不定期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