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扶贫办
- 文号弥贫开发〔2017〕28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报告
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推进责任、政策、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现结合实际,将弥勒市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如下:
一、责任和政策落实情况
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亲力亲为,带头狠抓落实。全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4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8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14次,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组织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建立“市级主责、部门帮扶、乡镇包干、干部挂联、贫困户为主体”的工作机制,12个乡镇、99家挂联单位、22个驻村工作队162名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3449名挂包干部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承诺并分别签订乡镇包干责任书、部门挂包责任书、干部挂联责任书、工作队员驻村责任书,脱贫出列的贫困村向乡镇党委、政府按脱贫任务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3771份。制定对乡镇、行业部门、挂包单位的脱贫攻坚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对乡镇的扶贫开发成效及脱贫退出、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挂包单位帮扶成效3个考核机制,形成责任压实、合力攻坚的格局。
根据年初计划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推进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完成年度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贫困退出督查普查及考核迎检等阶段性重点工作。制作“干部(政策)明白卡”8000余册、“贫困户明白卡”16000册,制定《弥勒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弥勒市行业扶贫考核办法(试行)》《弥勒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弥勒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弥勒市产业扶持小额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弥勒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弥勒市“移风易俗树新风、脱贫致富奔小康”实施方案》《弥勒市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弥勒市电商扶贫实施方案》等配套方案,教育精准扶贫、生态扶贫、社会保障、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劳动力转移培训,健康扶贫30条措施等工作全面有效落实,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全面改善。
二、2017年度脱贫计划和贫困退出进展情况
2017年,计划实现江边乡脱贫,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稳定净脱贫7736人;按照应退尽退的原则,经过8月至9月的动态管理后,我市上报退出1个贫困乡,出列9个贫困村,计划脱贫9262人;经过12月动态管理后,预计1个贫困乡(江边乡)脱贫,实现13个贫困村出列、2462户9312人脱贫。
贫困户退出。按照实事求是,应退尽退的原则,经过2轮动态管理,脱贫退出的2462户9312人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3200元以上;住房100%达到A、B级;义务教育阶段辍学0人,非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达到100%就学有保障;100%参加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100%签约家庭医生服务;9312人中,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7210人,参保率为100%;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技能培训、危房改造、金融扶持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所有脱贫人口都已经享受到村、到户2项以上帮扶项目,实现帮扶项目、资金全覆盖。脱贫退出的9312人脱贫退出6项指标全部稳定达标。
贫困村退出。2017年脱贫出列的13个贫困行政村贫困发生率均已降至3%以下;通村(村小组)道路100%硬化,危险路段有安全防护措施;100%通10KV(千伏)以上动力电;100%覆盖广播电视;100%通无线宽带网络;饮水有保障100%达标,饮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13个村均建有不低于60平方米的卫生室,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乡村医生的比例配备乡村医务人员;村级公共活动场所100%达标;义务教育适龄儿童辍学0人,非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13个贫困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都在2万元以上。13个脱贫出列贫困村10项指标都已经达标。
贫困乡镇退出。贫困发生率:2014年底,江边乡有乡村户籍人口14384人(含农转城人员942人),有贫困人口526户2060人,贫困发生率为14.3%,2017年脱贫435户1787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8%;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等指标均已达标;江边乡原有小倮份、平地2个贫困行政村,2017年新增干田、布腊、宁就、挨村4个行政村,小倮份行政村2016年已脱贫出列、其余5个行政村2017年实现脱贫出列,贫困村退出比例为100%;江边乡已到位各类帮扶资金29260万元,户均9.1万元,所有贫困户均享受到户产业扶贫、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健康扶贫、精准扶贫助学、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扶贫项目;江边乡现有常住人口14719人,已建有标准化卫生院1个,应配备床位18张,现有床位20张,应配备医务人员22名,现有34名,达到脱贫出列标准。全乡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目前,江边乡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高于99.6%的脱贫出列标准,初中毛入学率为112.16%,高于98.2%的脱贫出列标准。江边乡脱贫退出已达到贫困乡退出的6项指标。
截至12月27日,全市完成了最终审定并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
三、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情况
在8月至9月、11月至12月的动态管理工作中,组建了由市、乡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村(组)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的268支10235人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累计开展贫情分析会议2272场次,对149840人进行了分析研判。全市12个乡镇、99家挂联单位、22支驻村工作队162名工作队员、3449名挂联干部对照贫困退出“696”标准,对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已脱贫户,对卡外边缘户经过逐村逐户逐人彻底摸排,坚持精准识别“1+N”标准,严格按照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提出初步方案、公开评议,逐级审定六个步骤要求,把握“先退后进”的原则,进行再次精准识别和清洗。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7﹞36号)和省、州培训会议精神,11月9日,组织400余人参加全市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暨扶贫措施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业务培训。11月13日,各乡镇完成培训并有序开展各项工作。11月25日-30日,由市级领导带队,抽调各行业部门及乡镇扶贫干部91人,组成12个专项督查普查组,对预脱贫的1个贫困乡镇、13个贫困村、拟定预脱贫的10264人、剔除户、脱贫返贫户和新识别户,逐人逐户进行全面核查并现场反馈。12月7日,召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各督查普查组对各乡镇存在问题作专题汇报,12个乡镇作表态发言,发改、住建、卫计、扶贫、教育、人社、农科、畜牧8家行业部门对行业扶贫存在的问题作通报并安排下步工作。12月18日至19日,对督查整改情况开展再次“回头看”。12月20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第17次会议,听取问题整改督查情况汇报,对2017年脱贫的1个贫困乡(江边乡),出列的13个贫困村、脱贫的2462户9312人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剔除283户882人,脱贫返贫29户101人,新识别纳入4户11人进行市级审定。12月27日完成行业部门认定并于12月27日至31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完成市级公告。12月26日至27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29人组成6个督导指导组,对全市12个乡镇2017年度动态管理、脱贫攻坚工作及迎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8月至9月动态管理识别不精准剔除1335户4237人(其中,未脱贫剔除496户1553人,已脱贫剔除839户2684人),2014年至2016年脱贫返贫93户301人,新识别纳入1032户3438人;11月至12月动态管理识别不精准剔除283户882人(其中,未脱贫剔除55户143人,已脱贫剔除228户739人),脱贫返贫29户101人,新识别纳入4户11人。
四、实施精准扶贫情况
(一)打出产业脱贫“组合拳”。规划先行,政策配套。制定全市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形成产业扶贫合力,草拟《弥勒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弥勒市产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意见》、《弥勒市农产品加工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弥勒市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弥勒市林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弥勒市畜牧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弥勒市农村电商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弥勒市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奖励办法》等文件,充分整合农、林、水、扶贫、交通、财政等项目和资金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机制,构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扩大产业扶贫贷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产业发展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建立以绩效审计为重点的综合审计制度,审计结果作为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验收和资金分配的依据。因户施策,到户小产业蓬勃发展。实行“扶贫项目菜单式管理”推进产业精准帮扶到户,不断探索贫困户产业发展有效途径。2017年,按照户均3000元资金测算,安排2009万元对系统内6696户21672人实施到户小产业全覆盖。因村施策,培育壮大贫困村支柱产业。充分念好“精准”二字诀,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产业扶持模式。2017年,全市安排750万元实施专项产业项目15个,力争每个贫困村均有1—2项量身定造、一定规模的产业支柱项目。示范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初具规模。引进和依托发展成熟、运作规范的企业、龙头公司,带动贫困户利用扶贫资金发展订单式生产。充分调动贫困户利用扶持资金、扶贫贷款,依托龙头企业进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建成江边万亩芒果基地,西二万亩柑橘基地,东山、西三、西二千亩苹果基地,西一、新哨、巡检司千亩桃子基地,五山千亩皇冠梨和千亩柑橘基地,东山、西三蔬菜基地等产业扶贫基地。注重防范资金风险,建立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市级配套风险金640万元,发放小额扶贫贷款5692.9万元,有效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难问题。创新服务,加大经营主体培育,积极引进发展成熟、运作规范的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利用资金入股、贷款入股和土地入股等方式,依托龙头企业进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发展订单式生产。温氏股份100万头生猪、2000万羽肉鸡,广东新广农牧65万套种鸡等产业化项目加快推进;依托万寿菊种植、阳光果业、彝乡农业、卓嵘果业、阿细蜜源等形成“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发展模式,有力破解农户不会种、不敢种、缺技术、缺销路的产业链问题。加大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期17815人次,其中贫困人口2377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00人,完成“绿色证书”培训22期1310人,全市实现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730人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类培训9483人,其中,引导性培训6983人,就业技能培训2349人,创业类培训40人,经营类培训8人,专项类培训103人。
(二)易地扶贫搬迁稳步推进。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实施易地搬迁4425户16279人,总投资10.3亿元,获批农发行贷款7.98亿元,实际到位2亿元。
纳入省级规划易地扶贫搬迁439户2092人,共涉及7个乡镇11个集中安置点,分两年组织实施。2016年实施186户926人,搬迁方式为整村搬迁和部分搬迁相结合,城镇化安置比例达100%。分别在东山镇集镇集中安置点和江边乡1号地集镇集中安置点,根据人均补助2万元的标准,兑付补助资金1852万元。截至12月20日,186户已搬迁入住,入住率达100%。2017年实施253户1166人,搬迁方式为部分搬迁,安置方式为小城镇安置和本乡镇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城镇化安置比例达66.8%。分别在江边乡2号地集镇集中安置点、竹园镇补其莲花塘集中安置点、竹园镇绿水下法门集中安置点、五山乡集镇集中安置点、西二镇花山新村集镇集中安置点、朋普镇齐格集中安置点、朋普镇集镇集中安置点、巡检司集镇集中安置点和巡检司镇舍山集中安置点,住房建设已全部完工,正在加快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预计2018年2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3月底可实现全部搬迁入住。纳入市级规划建房实际完成3986户,其中,集中安置点166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665户,随迁户997户),插花安置2324户,都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完成总投资59821.54万元,群众自筹及农户以劳折资46094.76万元,市级财政扶持资金13726.78万元。
(三)扎实推进CD级危房改造。印发《弥勒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弥勒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计划任务的通知》,发放《云南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口袋书》3520份。6月8日至7月25日,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住房危险性等级认定,7月底,对第三方认定结果有争议的危房进行核查认定。明确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补助标准及改造要求。将1600户建设任务下达各乡镇实施,并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计,确保修缮加固改造比例达到50%以上,全面提高绩效评价分值。明确修缮加固任务12月底前全部竣工,拆除重建和兜底帮建任务2018年4月底前全面竣工(其中,2017年计划脱贫摘帽的江边乡和其他乡镇脱贫出列村的计划任务要求12月底前全部竣工;2017年前已脱贫户中住房未达到安全稳固要求的,必须在12月底前将全部危房改造达标)。补助标准为C级局部改造每户8000元、整体改造每户16000元,D级拆除重建分散供养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28000元(低于40平方米的独人户、2人户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40000元。在《云南省4类重点对象危房电子信息系统》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及无房户总数2338户,其中C级1051户,D级1248户、无房户39户。2017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600户(修缮加固849户占53.1%,拆除重建751户占46.9%),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375户(加固改造703户,拆除重建672户),其中,2017年脱贫户287户(加固改造125户,拆除重建162户),已全部搬迁入住。
(四)教育扶贫精准落实。2016年3月,出台《弥勒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在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大中专院校的建档立卡户子女进行教育助学补助。共有812户870人获补助金195万元。2017年8月,修订完善《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弥勒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现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到博士生教育“全覆盖”,补助标准为:学前教育1500元/年•人,小学300元/年•人、初中500元/年•人、特殊教育800元/年•人,普通高中1000元/学年•人,中职(含技校)补助1000元/年•人(三年),高等教育一次性补助专科3000元/人、一般本科4000元/人、一本5000元/人,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截至目前,743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获市级补助金508.27万元。
全力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清零行动”。市人民政府召开弥勒市控辍保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市教育局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专题会6次,成立控辍保学专项督查组,分6个小组40余人次开展专项督导2次,集体谈话1次,动员中小学教师9000余人次参与劝返复学工作,对部分辍学生劝返工作多达6次。目前,共劝返440名辍学学生(小学53人,初中38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辍学学生224人已全部复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100%入学和一生一案送教上门服务;积极动员贫困户初中高中毕业“两后生”42人就读天津市职业技术学校,组织2867人就读中职学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五)生态扶贫持续发力。制定《弥勒市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实施方案》,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建设。每年从符合护林员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每年新增100名护林员;在3个贫困乡镇及22个贫困村中每年实施人工造林1万亩,每亩补助600元;在西二镇、江边乡各建1个苗圃,每年每个苗圃补助50万元,每年苗圃出苗不低于100万株。退耕还林。2017年实施退耕还林项目17000亩(要求集中连片、坡度在25度以上,优先安排贫困村),每亩补助1600元,补助资金分三次兑现给退耕还林的农户:第一年补助9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用于造林)、第三年补助300元、第五年补助400元,共计投资1344万元。人工造林直补。2017年度人工造林计划任务10000亩,计划补助资金600万元;各乡镇申报造林面积共计10130.7亩,涉及农户1776户7292人。2017年6月完成造林总面积4243.94亩,按300元/亩兑现补助资金142.32万元,2017年12月,新哨、虹溪、朋普又上报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698.36亩,弥阳、江边、东山3个乡镇因为规划种植落叶果树,必须在冬季造林才能保证成活,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中,春节前可以完成造林任务。计划2018年1月下旬开展市级核查验收,最终按实际合格造林面积安排下拨造林补助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市范围内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9.96万亩,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3.8万户899.6万元,其中涉及贫困户5453户,面积180406.1亩,资金180.4万元。增加生态护林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200名(2016年100名、2017年100名),劳务工资每人每年1.2万元。加强农村能源建设。2017年,完成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太阳能热水器700套,成品炉灶700台,涉及贫困户1220户,占87%。超额完成了“农村能源、节柴灶改造项目80%的计划任务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指标任务。
(六)健康扶贫稳步推进。创新开展保险扶贫,增强贫困户家庭抵御风险能力。2017年市财政投入203.4万元,为档内6805户21933名贫困人口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目前共理赔261人,理赔金额60.62万元;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845人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助21590户28392人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新农合费用209.46万元);实施医疗救助6455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333.95万元;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5564人医疗费461.2万元;实施农村临时救助1291户1647人,支付农村临时救助资金238.32万元。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全面推行市内医院就诊“先诊疗后付费”政策,通过“一单式”结算,实现“一站式”结报率100%;完成住院费用二次报销三批次4486人次,报销151.52万元;符合兜底保障支付8406人,支付兜底保障资金465.22万元(其中,省财政按照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292.04万元,市财政负担173.18万元)已拨付到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9类15种疾病就诊人数为566人,其中,集中救治186人,其余人员病情稳定暂不需要集中治疗的已纳入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61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
(七)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出台《弥勒市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实施方案》,计划于2018年通过补差方式,对全市五保对象、在册农村低保对象A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册农村低保对象B类C类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政策补助,通过政策补助实现脱贫。紧扣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要求,全市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5164户1978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81户6816人,占低保人口的34.5%,农村低保补助水平由160元/月提高到171.3元/月。2017年脱贫的9312人中,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7210人,参保率为100%;2018年按每人补助180元标准,为全市4784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基本医疗保险861.21万元,由省、市财政全额负担,参保率100%。
(八)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通村、村小组道路100%硬化。2017年,投资2.23亿元建设进村道路169条495.22公里;投资2.28亿元实施通村油路项目46个258.3公里;投资3800万元实施库外项目9个64.06公里;投资1200万元实施撤并建制村项目3个19.91公里;投资450万元实施窄路基路面加宽项目6个28.2公里,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截至目前,全市通行政村、自然村道路100%硬化,100%有村级活动场所、100%有公共厕所、100%有垃圾池、100%解决人畜饮水的目标已经实现,贫困村村内道路100%硬化,贫困村100%覆盖4G网络和宽带互联网、100%有路灯、100%有1-2个量身定制的主导产业等“九个100%”的目标逐步实现,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获得极大改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应建尽建全覆盖。在州财政对每个活动场所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投入建设资金1.02亿元,完成30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在1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新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共63个,并严格按照“十二有”目标要求配齐活动场所设施,充分发挥活动场所作为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活动场所全覆盖。加大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134个行政村建成标准化卫生室,有医务人员464人,达到每所卫生室至少有1名村医职员,2017年出列的13个村(东山镇安产村、大栗村,五山乡箐口村、则居村,西一镇攀枝村,巡检司镇己白村,西三镇散坡村,西二镇大冲村和江边乡平地、干田、布腊、挨村、宁旧)均建有不低于60平方米的卫生室,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乡村医生的比例配备乡村医务人员。
五、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2017年3月,根据省州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轮换要求,调整完善后全市驻村队员由119名新增至162名,3月20日已经完成驻村队员轮换调整工作,对市级领导挂包乡镇、贫困村,因人员、职务调整作了相应调整。2017年5月,严格按照《云南省“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干部结对帮扶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对超过“一帮五”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村干部、乡村教师一律不再担任帮扶责任人,通过“跨村接力帮扶”的方式实现每位挂联干部帮扶不超过5户,达到省级要求。完善《弥勒市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弥勒市驻村扶贫工作队考核办法》,印发《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及挂联干部监督管理的通知》,成立以市委组织部吴跃福部长为组长的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实地走访、视频点名、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行动,并进行通报,督查结果作为乡镇、派出单位、挂联单位及个人年度综合考评、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点名无故不在岗1次的,由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点名无故不在岗2次或被通报批评的个人,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点名无故不在岗3次及以上的个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和加强督查考核,大幅度提高挂联单位、驻村工作队和驻村队员的思想认识,作用发挥取得明显实效。全市32位市级领导、99家挂联单位、22家非公企业、22支驻村工作队162名驻村工作队员,共3449人参与“挂包帮”“转走访”定点帮扶工作,形成“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结对帮扶全覆盖。各级挂联单位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0264万元,21家非公企业投入帮扶资金261.61万元。
六、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整合投入专项、行业、社会资金和管理使用情况
2017年,投入脱贫攻坚资金11.68亿元,其中,整合资金7.26亿元(含: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247.84万元),浦发基金3.37亿元,挂联单位、企业和社会帮扶资金1.05亿元。按照户均3000元资金测算,安排2009万元用于对系统内6696户21672人实施到户小产业全覆盖;安排750万元实施专项产业项目15个,每个项目扶持资金50万元;实施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10个,每个项目100万元;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16个,革命老区开发建设项目10个,北部山区综合开发项目12个,社会帮扶项目9个,安居房建设459套,技能培训2000人,建立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市级配套风险金640万元,发放小额扶贫贷款5692.9万元,有效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难问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出台《弥勒市精准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弥政办发〔2016〕277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分级报帐制”。按照项目实施主体的不同,实行市、乡两级报账制管理,项目资金分账核算,做到“四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资金用途。各乡镇设立扶贫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保证扶贫资金安全高效。
七、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一)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7年,计划实现江边乡脱贫摘帽,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稳定净脱贫7736人。经过6月底至9月初的动态管理后,我市上报2017年度脱贫滚动计划9262人,出列9个贫困村,摘帽1个贫困乡镇,经过11月开始的2017年度动态管理后,可顺利实现1个贫困乡(江边乡)脱贫,1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2462户9312人稳定净脱贫,圆满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二)创新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市级主责、部门帮扶、乡镇包干、干部挂联,贫困户为主体”的工作机制,建立“1234”扶贫长效机制,即:立下“1”个军令状。各乡镇向市委、市政府,脱贫出列的贫困村向乡镇党委、政府按脱贫任务数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制作“2”张明白卡。制作“干部(政策)明白卡”8000册、“贫困户明白卡”16000余册。严格“3”个考核。制定对乡镇、行业部门、挂包单位的脱贫攻坚考核实施办法,形成责任压实、合力攻坚的格局。签订“4”个责任书。全市12个乡镇、99家挂包部门、22支驻村工作队162名驻村工作队员,3449名挂联干部、162名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承诺并分别签订乡镇包干责任书、部门挂包责任书、干部挂联责任书,驻村工作队员责任书。
(三)严肃执纪问责,筑牢脱贫攻坚安全防线。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在全市各乡镇、村委会设置脱贫攻坚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制作并发放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监督海报1600份、弥勒市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监督卡8700份,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13件,处置213件。其中,反映失实了结6件,查处207件(其中,立案6件,处理507人:提醒谈话392人、诫勉谈话64人、通报批评36人、组织调整2人、党纪处分13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3批次32起典型问题,涉及相关责任人103人。通过一系列措施,惩治了基层腐败,警醒了扶贫干部,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重心下沉到扶贫一线,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八、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市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整合资金难。我市山区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80%,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东西两个片区7个山区乡镇,贫困面广,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资金匮乏与扶贫任务艰巨矛盾突出。因我市不属于贫困县,中央及省州扶贫切块资金甚少,每年仅有3000万元左右,而我市每年需投入上亿元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导致市财政压力巨大。目前,省级只明确在贫困县进行资金整合试点,精准扶贫需要各部门、各行业投入大量的资金,但各部门由于资金使用渠道、要求和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时间不一致,非贫困县整合资金难。
(二)易地搬迁资金缺口大。2016年、2017年我市实施易地搬迁4425户,申请农发行发放政策性贷款资金7.98亿元,实际仅发放2亿元,尚有5.98亿元的政策性贷款未发放。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439户2092人,涉及7个乡镇11个安置点,截至目前,11个安置点已全部主体完工,可按时搬迁入住。但是,市级实施部分农户建房补助和公建资金缺口近2亿元,公建推进缓慢,入住率低。
(三)旧房拆除难度大。部分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虽然到安置点建了新房,因为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和传统观念影响,不愿改变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不愿配合拆除旧房,对一户一宅政策落实、旧房拆除及复绿复垦工作形成较大阻力,拆旧复绿与搬迁群众思想稳定隐患并存。
(四)产业培植难。产业扶贫是精准脱贫的核心举措,事关脱贫稳定。2016年、2017年,我市聚焦精准“拔穷根”,走出了一条产业扶贫的新路子。但是资金有限,主导产业的培植、形成规模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难以见效,脱贫后续产业不稳定。
(五)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亟待提升。9类15种大病,除终末期肾病(开展血液透析)可在县级医院开展救治外,其他大病还不具备完全救治能力。推进远程医疗方面,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基础薄弱,数字化医疗设备及人才难以满足远程诊疗需要。目前的远程医疗收费和医保支付项目有限,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六)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尚不完善。当前,新型经营主体覆盖率不高,农户扶贫产业有效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机制不完善,产业效益极易受市场价格波动和自然灾害等多因素左右。与此同时,扶贫产业+旅游、电商、加工业的精准对接上还存在短板,扶贫产业模式链条还不长。产业龙头带动力弱,产业化技术普及工作有待推进,本土化、小型化、个性化发展不足。在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本土化的优势企业不多,且成长壮大不充分,大多数企业经济实力弱、科技含量不高、产品结构单一、品牌意识不强、辐射面狭窄、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衔接不紧,“公司+基地+农户”的格局尚未完全建立,抗市场风险能力弱。
(七)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人是生产力发展的主导和决定性因素,要鼓起“钱袋子”,首先得富裕“脑瓜子”。我市现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遍存在缺劳力、缺技术、缺门路、缺管理,因灾、因学、因病、因残等客观致贫因素,还有部分贫困户慵懒怠惰、“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脱贫内生动力不足。
下步工作计划。
(一)抓实易地搬迁。按照“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安排,严格时间节点推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7年建设任务2018年3月完工搬迁入住、2018年6月完成全部工作(包含台账资料的查缺补漏)。
(二)制定和完善帮扶措施。采取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电商扶贫、产业扶贫、技能扶贫等有力举措,形成部门之间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结合“五个一批”,对档内人员,特别是新识别人员分门别类梳理和定制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对纳入年度预脱贫人员进行重点帮扶,确保帮扶精准、退出精准。
(三)抓实产业促增收。从2018年开始,扶贫重心从基础设施改善移向产业扶贫,以产业扶持为导向,因地制宜培育增收产业,全面提高贫困群众持续性、产业性收入,促进贫困户持续增收、长久稳定脱贫。
(四)狠抓危房改造。全力以赴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7年计划任务1600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已经全部开工建设,2017年12月31日前修缮加固任务已经全部竣工入住,拆除重建和兜底帮建部分2018年4月底前全面竣工,6月搬迁入住,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计,确保修缮加固改造比例达到50%以上,全面提高绩效评价分值。
(五)落实健康扶贫措施。持续巩固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相关工作。
(六)强化宣传和正向引导。定期开展贫困户见面会及群众会,抓实“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活动,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及先进典型事迹报道工作,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挖掘提炼和总结推广,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七)抓实2018年度各项工作。2018年1月至3月,迎接好各级考核评估。围绕2018年年度脱贫目标,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整乡推进、整村推进、产业扶贫、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劳动力转移培训,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等工作。全年整合投入各类脱贫攻坚资金不低于5亿元,力争实现东山、五山2个贫困乡镇摘帽、29个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完成7000人以上净脱贫年度目标任务。
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