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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扶贫办
  • 文号
    弥开办〔2018〕12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全市12个乡镇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审查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上报的脱贫攻坚“村级施工图”和“乡级路线图”项目表册已收悉,结合各乡镇脱贫攻坚任务实际,于2018年3月23—27日、4月2—3日,经我办组织人员分两次集中审查和复核。现就各乡镇脱贫攻坚项目库编制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通过审查,全市12个乡镇项目库申报入库项目规模适度,报送项目基本合规、可行,申报项目符合现行政策要求,且项目布局合理,项目储备及资金投入规模基本与各乡镇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原则同意全市12个乡镇编报的脱贫攻坚项目库方案。请各乡镇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呈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审,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批复后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作为今后全市脱贫攻坚项目立项批复实施的依据。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