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扶贫办
- 文号弥贫办发〔2018〕17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关于下达2018年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投放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度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发放工作,支持贫困农户搞好生产和产业扶贫开发,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计划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严格控制贷款用途
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重点扶持贫困农户搞好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此次下达的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计划要确保今年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生产资金需求,主要帮助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购买农资、种子急需资金的困难。积极推动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获得小额信贷,强化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实现稳定增收。通过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从分散种养向区域化、规模化种、养转变,提高扶贫效益。
二、贴息标准、金额、风险补偿金及补偿机制
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承贷机构(弥勒农村商业银行、市邮储银行)协商,确定2018年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年利率为当年同期基准利率放贷(2018年一年期年率4.35%,二、三年期4.75%)。贴息期为1至3年,每户贷款额度5万元以内(含),不足1年的据实贴息,由财政全额给予贴息。2018年全市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计划投放市级指标3200万元,其中,弥勒农村商业银行放贷2600万元,邮储银行弥勒市支行放贷2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市支行400万元。
建立风险金账户,承贷机构按到位风险金1:10的放大倍数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对符合风险补偿范围的呆、死贷款,由市级财政承担80%,承贷主体承担20%;如已补偿的呆、死贷款,之后,又收回的款,应按承担比例返还风险补偿金专户。
三、贷款对象和比例
2018年弥勒市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的发放对象为:国办子系统中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正常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18年的卡内贫困户;删除、剔除户、即将删除户不得纳入发放范围;新识别但还未纳入卡内的暂时不发放,待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后再发放。
四、贴息方法
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利息统一采用“先收后补”的方式结算,即先由农户全额支付,弥勒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弥勒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市支行按季据实统计后报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审核,按年将审批后的贴息资金拨付到在弥勒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弥勒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市支行开立的贴息资金结算账户中,由弥勒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弥勒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市支行通知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据实向借款人贴补,由经办网点直接划拨借款人结算账户。拨入弥勒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弥勒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市支行的风险补偿金、贴息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财政所有。
五、明确任务,规范管理
(一)乡镇要加大对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工作下沉到村、到户、到人,精准识别,精准管理,认真筛选放贷对象,即符合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范围和对象条件、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正常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的卡内贫困户),另外,如果户主年龄+贷款期限超过65周岁的,按承贷机构要求不予放贷,而由家庭成员贷款的,户主必须签订共同还款承诺书,并在其村(组)提交申请表,由乡镇负责审核把关,报承贷机构审批投放。加强与承贷机构的协调沟通,严格按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操作程序进行规范运作,确保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有人抓、有制度、有目标、有效益。
(二)承贷机构放贷时填写《2018年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受益农户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在村组对贷款农户名册实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的监督。每月5日前报上月的《云南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汇总审批表》、《弥勒市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基本情况表》,2018年12月15日前报《2018年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建档立卡农户受益基本情况表》,并在村组对贷款农户名册实行公示公告。
(三)加强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的管理和配套服务工作。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逾期贷款的清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工作,用足用好信贷资金,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要重视对贷户的后续服务工作,协调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
(四)时限要求。2018 年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州级指标于7月30日前完成投放。
附件:
1.弥勒农村商业银行2018年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计划表。
2.邮储银行弥勒市支行2018年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计划表。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市支行2018年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计划表。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弥勒市财政局
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邮储银行弥勒市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市支行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