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xfj/2025-00020
- 发布机构弥勒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3-3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信访安保维稳任务,持续保持良好的信访态势,为推进弥勒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好信访服务保障工作。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法治信访建设,未发生百人以上大规模进京上访滋事扰序事件,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舆论负面炒作;没有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个人极端行为;圆满完成2022年度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和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目标,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及成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法治信访建设。成立市信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黄兆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杨光伟、赵建忠、杨晓苹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健全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干部职工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顺利落实。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普法工作计划》《弥勒市信访局党组学法制度》《信访局2022年度依法治市要点工作任务清单》,将普法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2022年本单位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安排0.7万元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定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今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1月21日、6月14日);党组会议学习研究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工作4次(2月25日、4月5日、4月24日、5月26日),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认真组织专题培训。今年,共组织全市信访系统专题法治培训2次,及时对《信访工作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等信访法规和操作规范进行专题辅导,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累计培训100余人。
(三)致力守正创新,营造良好有序信访秩序。一是多渠道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组织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50家成员单位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联合街道、乡镇、社区利用双休日、节假日8次深入集市、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6000册、无纺布购物袋(印有信访知识)2000个,现场咨询200余人次,提高了群众知晓率,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宪法进机关、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年内结合职能主动开展普法活动5次,受众达1000余人。三是有效提升信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做好信访事项的处理和信访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四)坚持依法治访,全力推进法治信访建设。一是坚持法定途径优先。严格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和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属本级信访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受理并出具告知书,录入信访信息系统,理顺信访秩序。二是坚持诉访严格分离。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信访局编制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汇编》要求办事,对理应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推动进入法定程序,杜绝通过缠访闹访绕开法律程序进入信访机制的现象。尊重仲裁、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机关依法作出的结论,从源头上减少此类事项进入信访程序,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三是坚持依法分类处理。在诉访分离的基础上,对适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处理的信访事项,与职能部门密切协同、同频共振,实现“快进快转、快转快接、快接快果”,确保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今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信访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今年来,我局以《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信访工作宣传,使群众法治意识有所提升,秩序有所好转。但是宣传形式不新,面向群众不广,信访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二)依法治访能力有待提升。随着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增多,对信访干部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提出新要求,部分信访干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在处理信访工作中还存在凭工作经验、按照老规矩老办法办事的问题,在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上质效不高,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上建议不多,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培养。
(三)群众法律意识有待增强。部分信访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协”,其依法维权意识还有待增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不断提升学法用法业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信访工作重大决策机制。落实集体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风险评估等制度,从机制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要、保密等相关工作。决策时坚持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与班子成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到互相配合不争权,相互信任不猜疑,相互支持不拆台,相互体谅不推诿。2022年以来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年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9件),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党对信访工作领导,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提高法治信访水平,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信访干部日常学法培训制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不断提高信访干部队伍依法办事能力。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落实首接首办责任,以实际行动当好信访群众“娘家人”,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初信初访办理群众满意率。
(二)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发挥信访工作联席办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及时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就地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对一些重大、疑难、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难案,及时召集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研究案情、制定方案,形成职责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尽可能促使信访积案得到彻底化解,定期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矛盾问题,及时排查梳理,定期分析研判,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化解方案,实实在地推动解决问题。
(三)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深度整合,把人民调解员的群众基础、专职调解员的丰富经验、公安人员的执法权威、司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多主体“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帮扶”工作机制。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动信访事项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理,对缠访闹访人员、以访施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信访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弥勒市信访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