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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xfj/2025-00026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5-0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三举措”抓实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事要解决”为目标,秉着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弥勒市信访局“三举措”加强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依法及时就地督办。对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存在违反信访工作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且在办理信访事项出现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等情形的,及时进行督办,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是多种方式进行督办。针对新时期全市信访突出信访问题及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涉及民生领域的信访问题,根据信访事项简易程度灵活采取网上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实地督查等形式实施,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三是认真落实督办事项。针对被督办的信访事项,以立足解决实体问题,深入分析前期处理过程中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答复是否规范、处理意见是否落实、群众思想疏导和困难帮扶是否到位等,提出督办建议并明确办理期限。

一季度,全市督办信访事项20件,办结17件,3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