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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5-3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扎实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激发信访工作新动力,展示信访部门新气象,体现信访干部新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一流服务窗口,根据国家、省、州信访局的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信访局积极主动,系统地开展创建活动。半年来,“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市信访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和督查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标准和工作措施和计划:在市领导的关心下,改善接访及办公环境,新增能容纳50余人的候访大厅;配备LED显示屏,加强对国务院、云南省《信访条例》和依法逐级走访办法等进行宣传,方便信访群众查询信访问题办理进度以及进行满意度评价。在接访窗口醒目位置加挂干部职工公示牌,标明去向和联系方式,工作时间人人亮出岗位标识牌,带牌上岗,对群众作出服务承诺。每月安排局领导班子轮流带领局相关科室接访群众。悬挂《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图》《接待人员职责》《群众诉求登记制度》《诉求人员须知》《领导接待日、包案制度》《承诺督办监督投诉》《群众诉求办理流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对群众的诉求及时进行转办、交办。首接责任人对信访案件全程跟踪督办,对即将到期的信访案件发函督办6次。推行彝汉双语接访服务群众,针对弥勒市彝族群众占全市常住人口31.57%的实际,选派精通彝汉双语、基层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接访科长,有效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因语言障碍表达诉求难的问题。1—6月,共为彝族群众解决诉求28个。在接访窗口显著位置设立“群众诉求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广泛征集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切实推动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据统计,1—6月,弥勒市信访事项群众满意率达9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