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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6-2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弥勒市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着力点,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较好地预防和化解了信访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市信访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弥勒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成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在市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主要负责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接访、受理、审查、报批、指派、指导、监督、结案、归档等工作。

  二是全面加强资源整合。以“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为载体,统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信访、司法协同配合,以《人民调解法》为根本,定期排查筛选适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案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引导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信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协助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同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诉求。

  截至目前,全市办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32件,化解28件,更好地服务弥勒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