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2-2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三到位”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工作
近日,弥勒市信访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行初信初访工作首办负责制。规范初信初访办理的程序和环节,积极采取“三到位”, 全面提高有效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水平。
一是认识到位。认真处理群众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把接待上访群众当做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对群众来访、来电和上级转办件及时登记处理。
二是接待到位。接待群众来访,属于信访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登记、录入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对不属于信访部门受理范围的,做到耐心听取信访人的陈述,解释清楚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接待处理,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是处理到位。面对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头绪乱、处理难度大的情况,积极与有关单位部门联系,开展联合接访,压实信访首办责任,并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