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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信访局
  • 文号
    弥信〔2017〕2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7
  • 有效性
    有效

市信访局组织机构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检查、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承担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来访,向相关乡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三)承担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承担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建议,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五)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市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七)承担市委书记、市长信箱“网上信访”受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群众工作,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九)承担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检查全市信访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材料,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承担信访理论研究、信息和宣传工作;承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劳资、财务、资产管理、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 

  (二)办信接访科(信息技术科)。承办接待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来访工作;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协调处理群众到市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通报群众来市、到州、上省、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做好群众来访工作。 

  承担办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来信;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承办群众来信中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反映工作,通报群众来信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做好群众来信工作。承担市委书记、市长信箱“网上信访”和 “人民网网民留言”受理工作;负责信访统计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网上信访”推广运用工作。 

  (三)督办科。督促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办理中央、省、州、市有关部门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督促落实中央、省、州、市有关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承担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组织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做好督查工作。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四)群众工作科。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