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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xjsz/2025-0001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巡检司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5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拟补兑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资金的公示

按照《弥勒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和《弥勒市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实施“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根据上报资料,结合实地核查,查阅疫苗采购数量、免疫数量、抗体合格率、产地检疫出证数的情况。经核查,红河州平云种养殖场、弥勒市巡检司镇普光元养殖场2个养殖场(公司)上报资料齐全、票据完备、免疫数与免疫档案数和产地检疫数相吻合、抗体合格率达到要求,符合补助条件,一致验收通过。现对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2个养殖场(公司)拟兑付补助资金38847元,现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30日(含当天)前致电反映。联系人:巡检司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石春华;联系电话:0873-6311012

附件: 巡检司镇2025年“先打后补”养殖场补助金额统计表

巡检司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巡检司镇2025年“先打后补”养殖场补助金额统计表

序号

乡镇

申报主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补助畜禽种类

存栏能繁畜数(头)

出栏畜禽数(头)

补助病种疫苗用量(ml或头份)

申报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巡检司

红河州平云种养殖厂

胡英东


生猪


9630

38520

2.889


2

巡检司

弥勒市巡检司镇普光元养殖场

普光元


生猪


3319

13276

0.9957

按免疫档案数计

3











4











5











6











7











10











11











12











13



51796

3.8847


说明:猪每年每头免疫2次、2ml/次、疫苗0.75元/ml、补助3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