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yjglj/2025-00009
- 发布机构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2-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2025年)的通知
巡检司镇人民政府,西一镇人民政府,市应急局:
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的通知》(云应急〔2020〕30号)要求,为全面加强弥勒市尾矿库安全包保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实际,弥勒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弥勒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清单(2025年)》,现予以公告,请包保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库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好包保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尾矿库安全。在下一年公示前,相关责任人发生调整变动,由接替人承担此职责,尾矿库企业按此公示做好尾矿库包保责任公示牌的变更工作。
附件:弥勒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清单(2025年)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