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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yjglj/2025-0000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2025年)的通知

巡检司镇人民政府,西一镇人民政府,市应急局:

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的通知》(云应急〔2020〕30号)要求,为全面加强弥勒市尾矿库安全包保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实际,弥勒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弥勒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清单(2025年)》,现予以公告,请包保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库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好包保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尾矿库安全。在下一年公示前,相关责任人发生调整变动,由接替人承担此职责,尾矿库企业按此公示做好尾矿库包保责任公示牌的变更工作。


附件:弥勒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清单(2025年)




2025年2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