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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yjglj/2025-0001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非煤地下矿山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2025年)的通知

巡检司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的通知》(云安〔2022〕20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云安办〔2023〕27 号)要求,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联系包保责任,结合辖区内1座非煤地下矿山实际情况,弥勒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弥勒市非煤地下矿山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清单(2025年)》,现予以公告。请包保责任人、监管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包保和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风险。在下一年公示前,相关责任人发生调整变动,由接替人承担此职责。非煤地下矿山企业按此公示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

附件:弥勒市非煤地下矿山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清单(2025年)


2025年2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