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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hzsthjjmlfj/2024-0002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7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刘学明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翟家寨等10个村民小组排污设施的建议》第1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谋划项目推进,巡检司镇乌稠村委会辖10个村民小组,按照前期摸排情况改厕后污水已进行资源化利用,其中6个村民小组已完成污水治理但无污水治理设施,属于资源化利用模式;刘韩寨、岔路、平地、乌稠二组四个村民小组还未完成污水治理,今年我局已优先将未完成的四个村民小组纳入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进行编制设计,目前可研已编制完成,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对于已完成的翟家寨等6个村民小组下步考虑巩固提升类项目申报。

二是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州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引领,印发《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整合项目资金,建立财税金融统筹联动机制,已争取农发行贷款资金600万元实施高甸村委会陶瓦美丽乡村示范点、宣武村委会蒲田美丽乡村、乌稠村委会平地村建设项目,统筹人居环境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持续改善村庄公共环境,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专项整治行动等,集聚团委、妇联、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腾退村庄空间,统筹做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同时规范村庄畜禽养殖,指导畜禽养殖户在养殖点建设粪污收集坑,配置防雨水盖板,并将畜禽粪便和尿液全部收集至粪污收集坑及时清理。对未完成“改厕”覆盖率的村庄,动员农户积极“改厕”,并按每户1200元的标准严格落实补助措施。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