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4-00031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1-07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赵永贵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五山乡箐口村委会大麻配小组建设“大三格”“小三格”集污池处理村庄污水的建议》第5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建议内容,市人大拨付8万元支持五山乡主体实施排污沟项目建设,建成砖检查井25座,化粪池9m³2座,20m³7座,6m³30座,塑料管DN200钢带波纹管721.3米,DN300钢带波纹管276米,DN200PE管69米,DN90PE管350米,目前项目已完工。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已投入衔接资金50万元用于大麻配小组污水管网铺设,解决村庄污水治理难的问题,项目正在建设中。
三是下步我局会继续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州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引领,按照《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统筹指导乡镇编制储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积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储备库,力争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问题,同时指导好乡镇开展资源化利用模式推进。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