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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hzsthjjmlfj/2024-000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7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卢自林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糯租村小组污水处理站的建议》第9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谋划项目推进,西二镇糯租村委会辖15个村民小组属于山区半山区,均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含糯租村民小组在内的15个村民小组全部纳入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进行编制设计,目前可研已编制完成,15个村民小组均计划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目前我局正在积极推进该项目申报,带项目申报成功后实施。

二是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州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引领,年内我局牵头制定并印发了《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手册》,适时编制宣传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原则,动员乡镇主动先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近处理、循环利用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项目资金缺乏现状下优先解决污水乱排横流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