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4-00036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1-07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答复
毕彩云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戈西村委会小龙潭小组排污管网的建议》第16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为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州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引领,年内我局牵头制定并印发了《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手册》,适时编制宣传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原则,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近处理、循环利用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解决“不会干”的问题。
二是经现场调研了解,该村无污水治理设施,但前期已利用村庄沟渠简易收集,确保污水乱泼乱倒得到管控,由于村庄房屋较为分散,村庄仅68户人口,在项目资金申报难的现状下,和村小组沟通建议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先加大村民环保意识宣传,动员村民先自行收集用于房屋周边绿化或还田,先确保无污水横流现象。
三是统筹指导西三镇编制储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积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储备库,力争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问题,年内完成了西三镇舍得尼村小组污水治理工程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