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4-00037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1-07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马云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铺设花口村委会5个小组污水管网的建议》第17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谋划项目推进,前期已积极申报项目、整合资金、引入社会资本支持实施了花口村委会三棵树村民小组、老寨村村民小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目前设施运行正常。今年我局又将花口村委会花口村小组 、山金村村小组、棠梨树村小组、柏枝古村小组、新寨村小组、大龙铺村小组 纳入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进行编制设计,目前可研已编制完成,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申报。
二是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州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引领,年内我局牵头制定并印发了《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手册》,适时编制宣传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原则,动员乡镇主动先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近处理、循环利用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项目资金缺乏现状下优先解决污水乱排横流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