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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hzsthjjmlfj/2024-000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7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50号建议的答复

张露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鸡街铺社区二组附近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第25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弥勒市鸿祥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弥勒市新哨镇路体村委会小路体村。2011年4月18日,弥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弥发改〔2020〕69号)关于路体沼气循环经济肥育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原名称为弥勒市鸿祥生态养殖场,于2021年5月7日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变更为弥勒市鸿祥牧业有限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公司设计出栏育肥猪20000头/年,年存栏量为8115头/年。2013年1月,该公司委托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新哨镇小路体沼气循环经济育肥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2月,弥勒县环境保护局以红环发〔2013〕14号准予报告书批复,2019年3月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0年4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的主体工程设施包括育肥猪场、繁育场、辅助养殖区、兽医室、沼气储罐等,环保设施包括沼液池、沼气发酵罐、废水沟渠、贮粪池、沼渣堆场、事故池、堆粪坪、冷库、雨水截排沟等。现存栏育肥猪约6000头,尿液粪便排入收集池,经收集发酵处理后综合利用,死猪冷冻后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

我分局分别于2024年7月22日、2024年9月29日到弥勒市鸿祥牧业有限公司核实养殖臭气的问题并走访周边群众,根据群众反映及初步分析,由于受气候、风速、气温等影响,该公司产生的养殖臭气确实断续存在,在上午6:00-7:00和下午8:00-9:00周边居民反映强烈。2024年10月9日我分局联合东风农场管委会再次到弥勒市鸿祥牧业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多方查找臭气源头。现场要求该公司一是加大对厂区喷撒除臭剂的频次,养殖区换气扇处加大除臭力度,降低无组织臭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加强对集污池、储液池等环保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巡查,防止废水外溢外排,污染周边环境;四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弥勒市鸿祥牧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对养殖臭气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防止问题发生反弹。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