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038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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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1-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部门信息,全面推进部门信息决策、管理、执行、服务、结果公开,充分发挥部门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不断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圆满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弥勒市应急管理局认真按照《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深度挖掘应急管理各方面的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71条,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数157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66条,行政处罚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弥勒市应急管理局认真做好信息梳理工作,科学界定公开、不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流程完善程序并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2022年,弥勒市应急管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信息进行分类细化,使栏目内容更加清晰合理。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根据单位自身职能职责,制定《弥勒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8项制度》,明确全局8个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要求,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设通知公告,公众参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将安全生产、火灾防汛、风险减灾等重点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工作事项,采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向社会积极主动公开,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公众对部门信息工作知晓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运维,及时更新“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相关信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对发布的新闻宣传信息严格实施“三审三校”制度,没有发生网络安全责任事故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事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弥勒市应急管理局无自建网站、公众号、新媒体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弥勒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承办人员初审、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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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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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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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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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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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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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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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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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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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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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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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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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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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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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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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公开渠道不够多元。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年初有安排部署,年底有工作情况报告。同时,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的作用,积极协调各科室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上网公开发布登记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做到上网信息必审查、公开信息必登记。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培训,培养专业的信息公开业务人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