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4431
- 发布机构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弥应急发〔2020〕41号
- 发布日期2020-11-24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弥勒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应急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弥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制定《弥勒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2日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实施方案
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弥发〔2018〕18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弥勒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着力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断、各司其职、条块结合、统一高效、协调有序的安全生产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特制定《弥勒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班子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并作为向局党组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推动局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五)推动局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按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个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二、局行政班子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表彰、宣传、应急等工作;
(四)统筹协调各分管领导、机关各科室及事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抓好贯彻落实;
(五)督促各分管领导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有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时,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三、局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局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全面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六)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局工作和考核体系;
(七)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四、分管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局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三)协助局主要负责人统筹安排、协调处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四)组织协调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表彰、宣传、应急及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协调联系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等重大活动;
(五)具体解决落实安全生产有关的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六)督促指导分管业务科室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七)统筹推进分管业务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向局党组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五、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共同职责清单
1.宣传贯彻学习中央、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一致,实行同时计划、安排、检查和总结;
2.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组织、指导、督促、协调联系部门和单位消除所涉及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
3.配合做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加强科室间的事故救援联动,充分应用有效资源,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减少事故(事件)损失;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安委会、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指导、督促下级对口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具体工作清单
各科室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按照《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2019〕49号)和《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科室联系部门及相关签订责任书任务分解的方案》(弥应急党组〔2019〕10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