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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召开全市2020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月5日,弥勒市在市行政中心3-1会议室组织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安排部署,全面总结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金荣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疫情期间,弥勒市吉田煤矿“2·17”事故是全省第一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影响十分恶劣,充分暴露了我市煤矿事故出现反弹,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部分领导认识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依然存在。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市长梁凌云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从思想深处认识安全形势,从心底深处克服麻痹大意,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树立安全生产工作持久战的思想,既要抓疫情防控,也要强化企业复工复产,更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会上,马金荣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要进一步强化复工复产准入关,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在实处。结合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新要求,企业在复产复工前,要进行一次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三要结合正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安全工程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要求,深入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执法、集中整治、群众举报等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 加大“打非治违”工作推进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做到真查、真改、真落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四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煤矿安全蹲守和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扎实推进安全蹲守责任工作,做到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各蹲守责任干部必须24小时蹲守其负责的煤矿,并确保每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严防信息倒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