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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弥安办发〔2019〕25号
  • 发布日期
    2019-04-0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1日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话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全市危险化学品分布情况,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重特大爆炸和江苏昆山“3·31”燃爆事故的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省、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掌握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点,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范围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中明确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场所,冷库、涉氨制冷企业、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单位以及其他类别危险化学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基础性工作,是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摸排工作,确保所属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切实履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管职责。

  (二)认真摸排,完成报送。各乡镇和东风要积极配合市级部门摸排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 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附件1),监促指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填写弥勒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情况工作台账(附件2),并完成汇总报送工作,危险生产企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加油站(点)和轻工业由工商信局负责,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由市公安局负责,食品药品加工业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学校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涉氨制冷企业由市农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监管职责分别负责,印刷业及旅游业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城市燃气和建筑业由市住建局负责,油气、天然气管道和煤矿企业由市发改局负责,危化运输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危险化学品类别由对应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汇总后,于4月20日前将电子版(存在涉密情况的报送纸质版)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电话:6163502,电子邮箱:mlxajj@126.com,

  (三)着力整治,有效防控。有关企业和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逐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针对摸排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附件: 1.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

      2.弥勒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情况工作台账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